“我为了一点蝇头小利,竟然做起代办假保安证的买卖,触犯了国家法律还要吃官司,实在不值得。”近日,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依法审查起诉严某甲、严某乙、卢某某、贺某清、贺某芳等5名犯罪嫌疑人替他人代办假保安证一案。
2021年9月,卢某枚、陈某秀、陈某软等8人为了增加个人就业机会,又不愿意通过正规渠道培训办理保安证,遂想找人代办“保安证”。通过熟人找到卢某某以每本800元的价格帮忙代办保安证。
随后,卢某某收到办保安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彩色照片材料后,又以每本350元的价格找到严某甲帮忙代办卢某枚等8人的保安证。严某甲又以每本225元的价格叫严某乙办理卢某枚等8人的保安证。严某乙联系贺某清,明知贺某清系办假证的人员仍然以每本100元的价格叫她办理卢某枚等8人假的保安证。贺某清以每本50元的价格找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身份待查实)办理了假保安证。同年10月,郑某康、林某发也要办理保安证,直接找到严某乙商量好以每本200元价格代办保安证。严某乙又以每本150元作为代办假保安证费用交给贺某芳代办。贺某芳以每本50元的价格找微信名为“东方红”(身份待查实)的人办理假证。
检察官提醒:
办理各种资格证件或证书,没有任何“捷径”,必须通过正规的学习培训考试,才能取得证件或证书。否则,花了钱办假证,无法增加个人就业机会,最终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见习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吴卫兵 林梦云)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