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促进青年文明号品牌进一步释放活力,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青年文明号集体立足岗位建功,扎实开展“奋进新征程 号声更嘹亮”青年文明号开放周系列活动,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的引领示范作用。
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是该院专职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全市涉未成年人及校园领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连续被评为2019-2020年度、2021-2022年度吉林省青年文明号集体。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许多任青年文明号号长。
从严追诉、从重惩罚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会同公安、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突出打击多发严重犯罪。依托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平台,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通报、信息互通机制,坚持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诉讼监督全覆盖。
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检察院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罪错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力阻重新犯罪,为其回归社会预留通道。同时,对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戒,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以机制建设推动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落实。检察机关作为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推动全市未成年人司法专业化建设,通过机制建设逐步助推全市政法机关实现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有章可循、权责明晰清楚、协作高效便捷的工作目标。
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多元化救助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妇联等部门沟通配合,严格落实女工作人员在场、隐私保护等特别工作要求,建立梅河口市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站,为未成年被害人开通维权、保护“绿色通道”,帮助其走出困境、拥抱阳光。
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助推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检察院以市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市为契机,切实促推全市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能力提升。积极督促强制报告、从业禁止、入职查询等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落地,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是否报告”每案必查、情况倒查机制。联合法院、教育部门落实教职员工从业禁止制度,共筑未成年人校园保护“防火墙”。
协同多方社会力量构筑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格局。检察院积极将社会专业力量引入家庭教育指导过程,联合各方力量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制定个性化教育指导方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并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犯罪侵害的,依法向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持续抓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积极打造“阳光梅检”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实现检察官担任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开展“开学第一讲”“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未成年人法治手绘画廊”等法治进校园活动。相继推出“阳光梅检”法治大讲堂、法律小课堂、普法“未”电台等系列栏目。“阳光梅检青少年普法服务项目”被评为第六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铜奖。
以青春之名,赴时代之约。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把握和运用好青年文明号的工作内涵和时代精神,推动青年干警更好地发挥岗位职能作用,以青春之为,筑检察之梦,为实现检察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出青年梅检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