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司法温度照亮孩子们前行之路
——福州市长乐区构建“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王圣洁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近年来,福州市长乐区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高位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序构建起“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为近16万未成年人撑起茁壮成长的“保护伞”。
司法护航
筑起健康成长“防护栏”
“感谢检察官为孩子提供的帮助,孩子上学问题解决了,我心也踏实了。”电话里,彬彬(化名)的爷爷激动地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时钟拨回到去年9月。长乐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官收到区看守所在押人员杨某某的求助,其之前未婚先育,育有一子彬彬(化名),孩子母亲离家出走,现孩子处于事实无人抚养和失学状态。
了解到相关情况后,驻所检察官立即与未检部门沟通,启动对彬彬的救助措施。长乐区检察院立即将该线索函送至彬彬所在地的深圳市宝安区民政部门,全力推进对彬彬的救助工作。
跨省救助守护“失管儿童”,这是长乐区检察院彰显司法温度的一个缩影。
据介绍,长乐区检察院专门设立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积极培育特色品牌,成立“玉芳工作室”,对未成年被害人“一揽子”救助、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对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等相关机制……实现对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的司法保护。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既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更是为避免未成年人走向犯罪道路。近年来,长乐区公检法系统坚持刚柔并济的司法原则,一方面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另一方面在办理涉未案件中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原则,做到惩治与保护并行、办案与帮教并重、预防与教育并举,用司法温度照亮孩子们前行的路。
完善体系
建立救助服务“保障线”
近年来,长乐区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区民政局全力推动18个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全覆盖,全面开展“福蕾行动计划”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驻站社工的兜底性服务,按照“资金+物资+服务”的救助保护方式,为困境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对全区排查认定的36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12名孤儿共发放生活补贴291万元。
而社工团队也积极开展入户探访、个案跟踪、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等工作,对困境儿童实行“一人一档”,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服务。
去年初,社工入户探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小民(化名)的过程中发现,其为智力二级残疾,发育迟缓,交流能力差。由于小民父母均患有智力残疾,小民在成长过程中缺乏正向引导,加上奶奶隔代溺爱等原因,导致其自理能力极差,有陷入危机的风险。
针对小民现状,社工为其制定了进阶式的个人成长计划,坚持每周一次定期提供入户帮扶,用生动有趣、简单易懂的方式,慢慢培养小民学习基础知识与独立生活的能力,并指导小民奶奶掌握正确的教养观念和监护方式,为小民创造健康的教养环境。
社工团队还积极实施假期关爱服务,联合多方力量,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广大青少年儿童开展夏令营。今年以来,共举办夏令营19期,吸引697名儿童参加,累计服务6694人次。
凝聚力量
绘制合力保护“童心圆”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长乐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34个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同向发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和保护。
近年来,长乐教育部门开展反校园欺凌、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教育“双减”等专项行动,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工作机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校园周边文具、玩具质量安全检查,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等各项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区文体旅局积极开展“扫黄打非·护苗”活动,严厉打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非法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并积极利用各文体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区妇联通过举办妇女儿童维权讲座,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长乐区还统筹推进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聘任与管理工作,目前全区共有法治副校长144人、法治辅导员25人,今年上半年进校园举办讲座395场;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宣讲进村入户”等活动,利用长乐区法治教育资源,举办法治宣传图片展、法治教育讲座等。
2022以来,共开展各类普法宣讲55场,发放普法宣传手册近3000册,受众师生、家长、村居干部、群众达18万余人,覆盖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218所,进一步强化乡村地区未成年人保护意识。
下一步,长乐区将继续探索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综合治理新理念新模式,通过持续完善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干预体系、加强普法宣传力量和一线儿童工作人员专业化建设、积极培育孵化专业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等方式,不断构筑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暖心巢。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