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0月27日,由大连海事法院与上海海事法院共同主办、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办的首届“造船业涉诉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专题研讨会在大连举行。这次会议给涉船案件审判工作带来许多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与会专家分别就船舶建造合同争议解决机制选择、在建船海产品所有权争议、交付后船舶停泊风险、船舶质保纠纷责任认定、造船业诉源治理、船舶修造费用债权留置权、船舶融资租赁衔接风险等问题进行探讨。
会后,记者对大连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全进行了专题采访。
记者:召开此次专题研讨会的背景是什么?
张国全: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部署“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建大坞、造大船,让中国制造的船舶在全球扬帆远航、乘风万里,是海洋强国建设的关键举措和重要目标。造船业作为海洋振兴装备制造业的重点产业、现代工业的集大成者,被誉为“综合工业之冠”,可以说,造船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国计民生。
过去的2022年,我国造船国际市场份额连续13年居世界第一,全球手持订单30强船厂榜单中,中国共有18家,仅上海和辽宁两地就占据了5席,且排名均在前列,全球15强占比达到1/3。伴随造船工业繁荣发展而来的是涉诉法律纠纷快速增加、涉诉法律风险传导叠加。2017年以来,全国海事法院受理船舶建造合同纠纷案件1591件,且呈逐年递增趋势。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造船合同纠纷通过仲裁途径解决。
记者:大连海事法院如何“抓前端、治未病”?
张国全:造船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的法治建设来保障。海事法院与包括造船企业在内的各类涉海市场主体因海结缘、因海共荣,都是海洋命运共同体的一分子。努力提升海事审判质效与公信力,努力营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始终是海事法院责无旁贷的职责与使命。
今年以来,大连海事法院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服务海洋强国与“一带一路”建设为主线,坚持树牢能动司法理念,持续推进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充分发挥海事法院职责、领域和管辖辐射优势,努力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不断提升。为了进一步加强有针对性的司法政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市场主体的精准度,今年6月,我带领调研团队先后到上海海事法院等兄弟单位与江南造船厂、大连造船厂等涉船企业开展广泛深入的走访调研,收集到一些企业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涉海法律难题和对海事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对我们进一步提升工作起到了非常好的指导意义。同时,我们在司法实践中也发现,在我国加速向造船强国发展迈进中,造船、融资租赁等产业发展带来的新型法律纠纷,以及业务模式创新带来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多,容易产生船舶建造争议问题。推动防范化解风险,是海事理论界、实务界、司法界需要携手共同破解的课题。把矛盾纠纷防患于未然、化解于无形,既是“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深层次要求,也是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抓前端治未病,参与社会治理”的具体要求。
记者:此次专题研讨会邀请了哪些专家学者?
张国全:这次研讨会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论坛聚焦造船业涉诉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相关热点议题,邀请法院、企业、高校和律协各界代表汇聚一堂、互学互鉴,共听推动发展新需求、共商融合共赢新举措、共建协同发展新机制,解决现阶段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新时代造船业降低涉诉法律风险、参与国际竞争、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