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未成年人受网络影响越来越深,一些不法分子也借机钻了空子。但部分家长对此并不在意,认为孩子自己没钱,被骗不了钱的。但被骗不了钱不等于不会帮助别人骗钱。信息网络犯罪行为人往往就是利用青少年社会阅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的弱点,以金钱为诱饵,使他们成为信息网络诈骗活动的“工具人”。这一类违法犯罪活动作案简单、收益很高,因此不少人在高收入面前选择铤而走险,成为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
以为天上“掉馅饼”
2023年5月,河曲县的被告人鲁某(时年17岁)通过手机QQ添加了一个陌生人,对方称自己的手机号被封,需要用鲁某的手机拨打电话,承诺每小时给80元的好处费。鲁某同意后便在该陌生人的指挥下,用朋友的一部手机登录QQ与陌生人开QQ语音,并用自己的手机拨打该陌生人通过QQ提供的电话号码共计40余个,接通后由诈骗分子与诈骗对象进行沟通并对被害人实施诈骗。
本案中,鲁某明知他人通过电信网络实施诈骗活动,为了获利而帮助他人拨打诈骗电话,致使被害人被骗人民币共计98000元。
法院判决
河曲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鲁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鲁某系从犯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缴纳罚金,犯罪时系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故对其减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
法官提醒
电信诈骗是我国重点打击的犯罪活动。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还提供手机帮助诈骗分子拨打电话,属于诈骗罪共犯,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现实生活中,不法分子会通过网页、社交软件上发布“闲暇时间轻松挣钱”“招聘话务专员、打电话轻松赚钱”等广告,吸引那些没有社会经验的未成年人关注,进而诱骗他们成为违法活动的“工具人”。
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要高度注意以下几点:
1.要时常检查孩子使用的手机、iPad等电子设备,检查孩子的上网情况。对于孩子必须使用的电子设备,要检查设备软件安装情况。
2.要加强对孩子的反诈骗教育。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链接一律不看、不理、不点;不要理睬网络上故意搭讪的陌生人,不要贪图小便宜,轻信中奖、赚外快等说辞,对于任何理由的转账、汇款要求,坚决不听不信不转账。
3.积极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可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黑灰产业犯罪。
来源:忻州中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