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人开玩笑说,银行和金店工作人员需要很强的定力,不然面对那么多钱和贵重首饰容易把持不住。本以为只是段子,却不料,真有员工一时头脑发热做下错事!
让我们一起来看今天的案例。
基本案情
小王(化名)是晋城市阳城县一家黄金首饰店的店员,主要职责是在销售柜台向顾客推销黄金、珠宝等首饰。
天有不测风云,小王偶然之间沾染上了赌博的恶习,欠下了巨额债务。小王的内心一天比一天焦躁,面对满柜台的黄金、珠宝,再没能禁得起诱惑,蠢蠢欲动了起来。
利用在黄金、首饰店担任导购员之便,小王用预先购买的沙金手镯、手链与存放于店内保险柜里的黄金手镯和手链进行调换,将调换的黄金手镯和手链进行抵押借款用于偿还信用卡等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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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上的漏洞让小王尝到了甜头,逐渐堕入犯罪的深渊。
小王还多次到该县某银饰店低价购买沙金古法手镯、手链,后用该沙金手镯、手链冒充黄金手镯、手链抵押借款,骗取对方财物。经鉴定,沙金手镯、手链为铜合金首饰或铜镍合金首饰。
这样的行为,又怎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最终被人发现报警,如今身陷囹圄。
法院经审理判决:
被告人小王分别犯职务侵占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无论社会如何发展,用智慧和勤奋创造财富永远是不二的选择,任何不择手段试图不劳而获必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甚至还要因此陷入囹圄,失去自由。在此奉劝那些可能走入歧途的人,控制贪欲,悬崖勒马。
企业经营不易,而企业管理是经营中的重要一环。本案犯罪行为的发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企业管理的漏洞和缺失。企业必须要建立完善的人、财、物管理制度,确保财物的流转环节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通过讲案例等方式,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培训,保障企业财物安全。
来源:阳城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