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湖法宣
消费者在直播间支付定金准备买手机,自以为买到了“全网最低价”,可是等到支付尾款时才发现,比当初预想的贵了整整900元。这下消费者不干了,一纸诉状将手机经销商和直播间告上法庭。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判决了这样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不服,日前,二审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消费者:
直播间标的8999元变成了9899元
2022年10月24日,陈先生“刷”到了某名主播的淘宝直播间。直播间内展示了iPhone14 Pro MAX手机的购买链接,链接中有图片显示预售价8999元。
陈先生说,当时直播间内暗示为全网最低价,所以他才点击链接进入某通信公司经营的淘宝官方旗舰店,支付了100元定金。结果,10月31日晚上支付尾款时,他发现手机售价为9899元,与苹果官网的售价和优惠活动一致。于是,他联系某通信公司的淘宝店铺客服人员,客服建议陈先生可以先付尾款,后续再进行处理。陈先生因此支付了尾款。
陈先生越想越不对劲,这个价格和苹果官网价格一样,哪里有优惠?
于是,陈先生起诉认为,某通信公司以及直播间运营商的行为是对消费者的欺诈,要求获得商品价款的3倍赔偿。
商家:
链接显示的价格是128G内存的价格
案件审理时,某通信公司表示,淘宝链接界面的展示价格虽然是8999元,但手机存在 128GB、256GB及512GB三个型号,对应价格也不同,8999元是128GB手机的价格,陈先生购买的是256GB的手机,价格为9899元。某通信公司不存在欺诈的故意,且陈先生已知晓售价仍支付尾款,支付尾款后也未提出退款退货,是主观上的认识错误。
直播间运营商则表示,直播页面标明了“直播商品销售者为购物链接所属的店铺经营者,而非本直播间”,直播间不应该承担商品销售者的义务。直播间在直播过程中,也没有承诺手机价格为 8999 元,没有作出虚假承诺。并且,直播间运营商已于2022年12月9日向陈先生支付了红包 200 元。
法院判决
直播间运营商不承担责任 销售者应退还差价并赔偿合理损失
湖里法院经审理认为,直播间运营商发布商品链接进行推广,陈先生点击链接,支付定金100元,之后还与某通信公司的客服问询手机最终价格,应视为陈先生知晓某通信公司为卖方。因直播间已提示告知其并非商品实际销售者,也未向陈先生明确承诺手机价格,所以陈先生主张直播间运营商承担赔偿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认为某通信公司与陈先生通过信息网络方式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销售者应退还差价并赔偿合理损失。某通信公司发布的商品链接图片中显示手机预售价为 8999 元,且未区分不同存储型号规格对应的价格,致陈先生误以为其购买的256GB手机价格也为8999元。某通信公司存在违约,应向陈先生退还商品差价。
陈先生未能举证证明某通信公司存在欺诈的故意,也未能举证证明某通信公司交付的手机存在质量问题、以次充好或以假乱真等情形。因此,陈先生请求赔偿购买商品价款3倍的损失,不予支持。因某通信公司的违约,给陈先生造成了一定损失,综合合同标的、过错程度等因素,酌定某通信公司赔偿450元。据此,法院判决某通信公司向陈先生退还货款差价900元并赔偿损失450元。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