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记者从省安委会了解到,为深入推进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省安委会近日印发《全省隧道工程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即日起到11月30日对全省所有在建的公路隧道、铁路隧道、城市市政工程隧道和水利水电工程隧道开展全覆盖安全专项检查。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将重点围绕安全管理、现场施工、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四个方面,以县(市、区)为单位,采取“县(市、区)检查、市(州)抽查、省级督导”方式进行,强化属地主责,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其中,在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建立隧道关键工序或工序调整施工前核查验收制度,落实关键工序施工前的参建各方审查责任,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开展及相应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班子对作业班组的穿透式管理,施工现场监理监督检查工作,隧道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等。
为推动工作落地见效,省安委会要求各地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形成清单,及时交办属地行业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严格督促被检查单位做好问题隐患整改销号。要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不定期深入现场开展暗查暗访,及时组织进行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闭环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迁就,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手下留情,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绝不心慈手软;要严肃追责问责,对专项检查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公开通报、点名批评、严肃处理。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群死群伤的,要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并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