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你前几天不是说有法律问题想找律师问问吗?社区有普法讲堂,去听听啊。”“我知道,这问题都准备好了。”11月15日,沈阳市和平区南市场街道八卦街社区大厅座无虚席,前来听普法讲座的居民们你一言我一语地交流着。
为增强居民法律意识,普及和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辽宁法治报党支部、辽宁法治报公益普法团联合沈阳市和平区司法局进社区开展法律知识讲座,辖区党员、群众等40余人参加。
“李某与韩某大学毕业后准备结婚,李某父母考虑到两人刚工作没有积蓄,便出资70万元全款购买沈阳市的房屋。房子购买于双方结婚登记前,应属于李某婚前个人财产。但双方登记结婚3年后,两人离婚,韩某却分走李某50万元现金,这是什么原因呢?”讲座一开始,公益普法团成员,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砚就抛出这样的问题,引起现场居民的关注。
“是不是婚后加上妻子的名字了?”“分割的是婚后共同财产吧?”……居民们纷纷抢答。“婚前一方全款买房,登记在一个人名下的归一方所有,如果不加名,即为个人婚前财产,与配偶无关;如婚后加配偶姓名,则共同共有,离婚时需进行分割。”张砚解释道。
随后,张砚以“和谐家庭普法先行”为主题,从父母资助子女婚姻的法律风险、婚后财产混同的法律风险、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风险、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风险四方面,通过典型案例与法条进行了详细讲解,帮助社区居民了解婚姻家庭继承等有关法律知识,并提出合理的方案建议。
讲座后,张砚对于居民们提出的老年人赡养权、财产享有权等法律问题也一一耐心解答。居民刘某表示:“讲座和生活息息相关,很实用,希望以后多多举办。”“听了律师耐心细致的讲解,我们老两口不会再受骗了。”居民李某紧握住律师的手,脸上的笑容绽放开来。
“此次普法知识讲座,不仅增强社区老年人的法律意识,也使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提升了群众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社区党委书记李芳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