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旷日持久,男方独吞财产女方怎么办?法院判决全职妇女有权得到家务劳动补偿。恋爱分手后持续受骚扰痛苦不堪怎么办?人身安全保护令保障妇女不受侵害。广告涉嫌歧视妇女,行政部门开出巨额罚单责令停止侵权……
11月23日,在《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通过一周年之际,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举行纪念大会,首发《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释义》,公布上海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优秀案例,表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个人。
今年2月,上海一家美容店的几张脱毛广告海报在社交平台引起热议。其中一张海报上两位身着比基尼的女性牵着一只长毛大猩猩高高跃起;而另一张海报中的女性和大猩猩身着同一款式的长裙。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开展公益调查。调查发现,发布海报的某形象设计公司总部位于新加坡,在上海设立多家门店。各门店在“大众点评”“美团”页面的商家相册中也都发布有上述海报,甚至还有“煞风景的比基尼”、“玛丽莲梦露还是玛丽莲毛露”等尺度夸张的图片。
这样的营销是否突破了公序良俗的底线?应有社会公众参与评判。为此,黄浦区检察院面向“益心为公”志愿者、消费者等发放调查问卷近200份,94%的受访者认为本案海报存在贬损妇女人格的情况。
案发后,店堂海报已由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下架,但公益调查发现的广告册、网站页面的相册表明,侵害仍在持续。区检察院立即奔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磋商,提请行政执法从线上线下全面突破并覆盖全市门店,要求全面整改、停止侵害。区市场监管局随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某形象公司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罚款人民币20万元。
罚款不代表事了,低俗广告造成的恶劣影响必须消除。4月19日,黄浦区院主持召开听证会,邀请妇联组织、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市场监管局等参加。听证会达成一致意见,本案广告对“多毛体态”的女性群体缺乏尊重,损害了女性权益,企业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侵权责任,回应社会关切。
6月30日,黄浦区检察院与该公司达成《民事公益诉讼磋商协议》,该公司先后在线上门店的显著位置、国家级新闻媒体“正义网”上发布致歉信,向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并作出守法从业承诺。
这是上海市在妇女权益保障法施行以来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是妇女人格权保护领域的一次新探索。
大会现场还公布了“恋爱分手仍纠缠触犯法律遭警示——上海首例恋爱关系终止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等上海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优秀案例。这一个个生动案例,是上海贯彻实施《妇保条例》的生动写照。
此次会上首发的《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释义》不仅逐条释法,更对创新条款、新增条款和特色条款进行了重点阐述,切实提高了《妇保条例》的普及和应用能力。
大会表彰了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等22个“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民警宫玉亭等23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长宁区人民调解协会等50个“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先进集体”和浦东新区三林镇南阜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瞿小芬等100位“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