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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农村牧区、田间地头……青海打造“无讼半径”绘就乡村“枫”景

发布时间:2023-12-01 来源: 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

  多年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河西人民法庭深入贯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工作要求,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探索农牧区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筑牢和美农牧区稳定基石。

  在发挥“农信鸟”司法服务功能上,在司法为民的新征程中,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法治之花盛开正红……

  草原上流动的法庭

  “法官,你们跑这么远来到草原上,为我们解决问题,你们都是好人,谢谢你们!”4月25日,家住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清水河村的牧民阿某离别时对塔拉(草原)流动法庭办案法官申旭说。

  原来,阿某在待产期间与丈夫索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后,便回娘家居住且生育了双胞胎儿子,谁知生产期间索某未能陪伴左右,事后也未及时探望妻子和刚出生的孩子,为此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阿某一纸诉状将索某诉至法庭,请求离婚。

  “你们必须要离婚吗?孩子刚刚出生,而且还是双胞胎儿子,幸福的生活刚刚开始,双方各退一步,珍惜彼此不好吗?”申旭苦口婆心地劝慰着。“我们实在过不下去了,必须离婚……”阿某坚持和丈夫离婚。

  开庭时间到了,申旭再次联系阿某,得知阿某儿子生病无人照看,无法前往法庭参与庭审。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申旭决定把流动法庭搬到草原上,将诉讼服务送到牧民家中去。

  峰回路转,当索某看到双胞胎儿子的那一刻,他变得柔和许多。此时,申旭决定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情、法、理融于一体,让法律不再冰冷,司法有了温度。通过申旭耐心调解,索某向阿某表示希望以后一家人可以好好过日子,阿某的眼眶也湿润了,并当庭表示申请撤诉。

  塔拉(草原)流动法庭缘何而来?又发挥了哪些作用?河西法庭庭长赵琰告诉记者:“‘塔拉’一词为蒙古语,意为‘草原’之意。河西法庭为切实解决偏远牧区群众诉讼难、法治宣传不均衡问题,积极创新便民利民举措,打造塔拉(草原)流动法庭,以巡回审判和法治宣传为契机,下基层、入牧区、进网格,努力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让流动法庭成为群众鲜活生动的法治课堂,也成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便捷通道’。”

  

  诉源治理融入万家灯火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的事放在心尖上,摆在第一位。

  前不久,河西法庭受理了一起因土地承包引起的纠纷案,两名被告自2021年从原告处承包11.33公顷土地种植枸杞,双方签订了一份耕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5年。后原告按约将地承包给了两名被告,但两名被告至今仅支付了部分承包费,原告多次催要剩余的承包费无果后诉至法庭。

  10月正值枸杞采摘季节,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忙于采摘枸杞,且枸杞种植地距离法庭较远,为了尽快解决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便前往枸杞种植地展开调解。承办法官从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出发,多角度向他们分析利害关系,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有过错,为平衡双方利益,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从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承包费如何支付等问题进行沟通。通过承办法官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两名被告向原告支付10万元土地承包费,双方当事人解除合同并由两名被告在枸杞采摘结束后向原告返还土地,这起矛盾纠纷在枸杞种植地里圆满化解。

  这是河西法庭妥善审理“三农”纠纷的一个缩影。赵琰告诉记者,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达到审理一案、释法一片的法治效果,河西法庭生动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把传承前辈法官干事创业精神同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有机结合,持之不懈深入村舍院落、田间地头就地开庭、当庭调解、以案释法,着力通过巡回审判打通司法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一边巡回审判,一边以案释法,让法治的种子根植于群众心中。河西法庭针对辖区农村特点,在农户开始播种的时节,前往河西农场、盐桥村、富源村等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干警深入田间地头,与农户互动交流,详细了解他们在春耕春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需求。重点宣讲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引导群众在签订合同、生产生活等方面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助力春耕备播顺利进行。

  织密织好“两站两岗”网格

  诉非衔接、多元共治,将纷争止于诉前。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个看似具有浓厚专业色彩的术语,却真实成为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利器。

  赵琰给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件事。

  前不久,一对结婚20多年的夫妻吵闹至河西法庭,请求法官判决两人离婚。赵琰接手案件后,了解到两人近年来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为此闹得不可开交。

  为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止于诉前,赵琰邀请“家事审判岗”特邀联络员一同前往当事人家中调解这起离婚纠纷案。在赵琰和特邀联络员的努力下,夫妻两人终于敞开心扉,诉说各自的困扰。经耐心调解,夫妻两人当庭和好。

  “自‘家事审判岗’设立以来,河西法庭受理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近83%通过调解及撤诉方式解决,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了家庭和睦及社会和谐,增强了群众的满意度。”赵琰说。

  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真正让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河西法庭一直以来秉持着这份为民初心。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河西法庭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拉近群众与法官的距离,2022年在辖区范围内设立“一庭两站两岗十一联络员”,依托设立的“法官联络站”“巡回审判站”和“家事审判岗”“双语服务岗”打造矛盾纠纷化解的前沿阵地。今年,河西法庭不断深化“两站两岗”功能,持续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搭建化解矛盾纠纷“连心桥”,为当事人丰富解纷“菜单”,努力实现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其间,河西法庭干警分别前往盐桥村、城北村、中源村社区、富源村展开回访,就各村(社区)涉及的矛盾纠纷问题与特邀联络员沟通交流,明确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思路和方向,并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情况,以人民法庭为支点,加强与辖区乡(镇)政府、村(社区)的双向互动协作,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设。

  “无讼半径”绘就乡村“枫”景

  河西法庭辖区面积6.2万平方公里,为郭勒木德镇以及乌图美仁乡共计29个农业村、牧业村及农场连队提供司法服务,人口居住分散,基层社会治理任务繁重。

  河西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大力打造“无讼村(社区)”,不断发挥人民法庭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自2021年创建“无讼村”至今,乌图美仁乡俄日腾村未发生一起诉讼案件。河西法庭拓展“无诉讼村居”品牌,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到前置防线、前期处理上,通过法官提前介入方式,将无讼理念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从而更加高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从源头上减少纠纷,最大限度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

  2022年,河西法庭在郭勒木德镇阿拉尔村打造“无讼村居”,与阿拉尔村委会签署了联络机制协议书,并选任了联络员。今年6月,河西法庭以“零诉讼村(社区)”为目标,在郭勒木德镇胡杨城镇社区创建首个“无讼社区”,9月在唐古拉山镇盖要村打造第3个“无讼村”。

  

  河西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积极探索法庭与社区联动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建立“法官定期走访+联络员日常巡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将“无讼村(社区)”创建细化到工作举措上,落实到工作成效上,着力构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非诉化解、诉讼断后的诉源治理新格局。

  河西法庭法官背着国徽、携着卷宗,继续深入农村牧区、田间地头,立案送达、审判案件、调解纠纷、规范执行、法治宣传……传播着司法的温度,展现着为民的情怀,他们把青春和汗水挥洒在高原,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融入人民法庭审判执行工作,步履坚实地行走在司法为民的路上。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65/2023-11/30/content_126980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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