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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期间,福安市人民法院深化“公法诉调对接诉非联动”工作模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据介绍,该院通过完善“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解纷制度、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双向支援机制等制度,与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共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其间,该院化解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人身损害、雇员受害、机动车交通事故等矛盾纠纷915件,其中当场履行827件、司法确认36件。
(杨金英)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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