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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纪委监委法规室主任、三级高级监察官石成银:为权力划定法治方圆的纪检监察卫士

发布时间:2023-12-16 来源: 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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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成银 受访者供图

  

  “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创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多年来,四川省纪委监委法规室主任石成银谨记马克思的这句“法谚”,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持之以恒的工作热情投入到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立、改、废、释、备”当中,切实探寻法规制度背后所揭示的社会关系客观规律,将看似枯燥庞杂的法规体系转化为法治工作“富矿”。

  

  “大到行文思路、重点制度设计,小到每一句条文、每一个措辞都要细细斟酌、反复研究。”站在执法执纪者的角度,石成银深知责任重大。他表示,良法是善治的基础和前提,做好纪检监察政策法规工作关键在于坚持党章宪法至上,站稳人民立场,以持中公允的理念推动纪检监察政策法规落地生根,切实用制度的“笼子”管好权力之手。

  

  人物小档

  

  石成银,男,中共党员,1975年11月生,现任四川省纪委监委法规室主任、三级高级监察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5年来,坚持围绕大局主动作为、守正创新履职尽责,牵头起草《四川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和报告办法(试行)》等省级重要党内法规,将讲政治和讲法治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扎实推动四川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忠于事业 担当实干

  

  为权力划定法治方圆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明确“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为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提供了科学指引。

  

  2022年10月,省委办公厅印发《四川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和报告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领导干部和重大事项的范围、违规插手干预的具体情形、记录报告和处置程序等予以详细规定,涵盖选人用人、土地使用权出让、工程建设等各个方面,是全国省级党委层面首个关于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党内法规,切实从法治层面倒逼重点领域权力正确规范行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办法》出台的背后是石成银和同事们夜以继日的辛勤工作,在他看来,《办法》突出政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通过“负面清单列举”“不记录不报告受追究”的制度设计,有效震慑防范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行为,也为领导干部拒绝请托说情、重大事项办理人员抵制插手干预提供制度支持。

  

  立法是留白的艺术。重大事项的范围如何不至于过度扩大?记录报告的方式和程序怎样做到简略得当?谈及《办法》起草过程中的难点,石成银和大家一同捋思路、找方法,“一方面,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收集学习全国司法机关、兄弟省市已有的制度文件予以借鉴,另一方面,会同信息技术中心赴省高院、省大数据中心专题考察信息化记录报告事宜,提前为制度落地铺设技术“通路”。形成初稿后广泛征求法规制定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确保《办法》内容严密、合法合规、务实有效。”石成银说道。

  

  《办法》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各地认真组织专题学习、纳入干部培训内容、通过一线监督提醒等方式抓好贯彻落实,查处了一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案件,在全省范围持续形成强烈震慑,不断巩固发展良好的政治生态。

  

  见微知著 求是创新

  

  做依法治省积极传播者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深入掌握“实事”,在“求是”的过程中更加细致入微,把客观规律认识得更深更透。石成银相信,法规服务保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必须始终紧扣时代脉搏,顺应时代潮流,只有这样,才能深入实际了解事物的本来面貌,从零乱的现象中发现事物内部的必然联系,为全面依规治党和全面依法治省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从事执纪执法的经历对我当前的工作大有帮助。”石成银说道。“比如,两名公职人员同样醉酒驾驶机动车,但以不同罪名被法院判处刑罚后给予的政务处分却出现明显差异——醉酒驾车致人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没有撞死人的,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被给予“双开”处分。两相对照显然不甚公平。”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为何?石成银从法律视角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问题在于简单认为前者所犯交通肇事罪系过失犯罪。实际上,在醉酒驾车的情况下被判交通肇事罪,此时的交通肇事罪是作为危险驾驶罪的结果加重犯,行为人对基本犯危险驾驶罪则是故意,不能简单适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关于‘过失犯罪’可以有条件不开除公职的规定。”石成银解释道,“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在定性量纪时,应当正确理解和适用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评价前者行为,将醉酒驾驶情节加以考虑,从而避免出现情节重反而处理轻的现象。”

  

  长期以来,石成银认真履行办理公职人员对党纪政务处分处理不服申诉的职责,在条文辨析中保障受处分人的合法权益,在价值取舍间让制度长出“牙齿”,切实实现法治权威和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

  

  向中央纪委、省委报送的30余件规范性文件全部审核通过,牵头审核150余件市(州)纪委监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写《行贿犯罪“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有关规定和司法认定》等法规参考资料12期……对党规党纪深刻理解的背后是日积月累的辛勤付出和不懈学习。

  

  监察体制改革后,石成银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学纪、普法普纪,通过建立“好书荐读”“每周微分享”等制度,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实践应用问题的研读,同时,梳理纪检监察常用中央党内法规111部、省委党内法规73部、监察法规24部,绘制相关纪检监察法规“树状图”,为切实做好法规服务保障工作打牢了基础。

  

  “未来,我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规服务保障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加强规纪法学习宣传解读、提高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质量、主动服务保障主责主业,以钉钉子精神大力推进法规制度执行落实,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依法治省迈上新台阶贡献新的更大力量。”石成银说道。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晗阳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fzrw/20231215/2821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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