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田县法院建设法庭联合两地的司法所、村委等共组的纠纷排查小组,及时化解永安市槐南镇村民罗某与黄某就双方屋前晒谷坪所有权引发的纠纷。
原来,罗某与黄某同为槐南镇村民,房屋也相邻修建,因黄某要将其房屋前的晒谷场硬化并搭建围墙,罗某反对并称该晒谷场为其所有,双方就此发生争吵。
建设法庭在永安市槐南镇司法所的邀请下,主动提前介入该起纠纷的化解工作。经了解,法官发现纠纷双方之前是和睦的邻里关系,近期因黄某欲将晒谷坪硬化并修建围墙,导致罗某的房屋排水不畅,双方才发生争执。在经槐南镇国土所确认引发纠纷的晒谷场所有权为黄某的基础上,受邀法官配合槐南镇司法所对纠纷双方进行劝解。在受邀法官与槐南镇司法所干部的耐心调解下,纠纷双方打开心结,冰释前嫌:罗某不再阻止黄某将晒谷坪硬化并搭建围墙,补偿黄某3000元,黄某同意为罗某留出30厘米宽度的面积作为罗某房屋的排水沟。
(赖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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