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鼓楼法院法官前往区职工服务中心巡回审理多起职工诉建设公司等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鼓楼区十街镇部分工会专干、经办、群众旁听庭审。
2019年至2020年之间,陈某等多人经丁某、周某招录后,与某建设公司及其分包公司某工程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书》,派遣至工地项目现场从事现场管理、财务、预算员、仓库管理员、施工员等工作。后受开发商资金因素影响,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导致公司未按时向陈某等人支付工资。之后他们签订《拖欠薪资支付协议》,约定了拖欠薪资的支付期限,但并未按时支付。经仲裁程序后,劳动者们诉至法院,望保障其合法权益。
鼓楼法院将上述案件审理搬到职工服务中心,庭审中,双方围绕总包方是否应代付劳务分包方拖欠的薪资进行辩论,庭审后,法院将在双方意愿基础上再次组织调解。同时,干警们现场为群众讲解民法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权益保护法等与劳动者息息相关的法律、法条,对群众的咨询一一解答。
承办法官提醒,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订立的时间、形式、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期限、试用期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要素。同时,警示用人单位也应当规范用工管理,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共同推进企业合规经营发展。此次“坊巷融合”审判,让庭审变成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畅佳佳 陈克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