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栾川县纪委监委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实施纪检监察室专项调度、“室组”联动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协同推进模式,进一步督促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用“小切口”“全方位”“常态化”监督解答安全生产课题,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为积极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隐患,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安委会成立协作督导专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会商研判月例会制度,聚焦“九小”场所、城镇燃气、企业生产、防汛备汛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漏洞、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等开展再监督,督促各乡镇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生产企业等开展自查自纠,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
“针对督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存在台账建立不完善不规范、应急演练较少等问题,我们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积极化解安全风险隐患。”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健全“督查—整改—复查—追责”闭环管理机制,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回头看”,召开问题整改研判分析会,督促各责任单位对标对表、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和梳理问题根源,推动建章立制,防范类似问题再发生。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深入安全生产一线开展监督检查32次,推动整改问题198个,下发《工作提示函》7份,立案查处问题1个,助推全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细落实,为守护好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强有力纪律保障。(高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