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崔保东就《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良好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介绍相关情况。来自中央、省、市的十余家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崔保东从《实施意见》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初期成果及后续举措等几个方面进行介绍,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高永胜回答记者提问。
《实施意见》参照近年来中央、最高院及河北省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文件,结合衡水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本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定,紧紧围绕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转变理念,能动司法,不断提升立案、审判、执行、破产等审执工作质效,进一步拓展司法领域涉营商环境改革措施的广度和深度,为衡水市加快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实施意见》从七个大项29个小项对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此前,衡水中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就《实施意见》首次对外公开并征求意见,邀请驻衡水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代表、银行界及律师代表参加座谈,与会代表们对《实施意见》表示了高度认可,认为该《实施意见》向民营企业传递了信心、鼓舞了士气,向全社会发出了“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共促共建共享衡水高质量发展”的最强音。
除《实施意见》外,衡水中院还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不定期走访企业并发放《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涉法律诉讼风险提示》小册子,拍摄制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原创系列微视频、微动漫。此外,为保证《实施意见》各项举措能真正落地落实,衡水中院一并制定了《实施意见任务清单》。
今后,衡水中院将始终秉持依法保护、能动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实质保护、及时保护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创造更加公平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