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廊坊市工商联召开座谈会,就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做好涉企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法律难题,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健康成长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大壮,市工商联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魏建,党组成员、副主席冯晓辉出席座谈会。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凤岭主持会议。
会上,该院立案庭、民一庭负责同志及市工商联有关负责同志分别从商会调解组织建设、联动调解工作机制以及行业调解机构组建构想等方面提出工作意见建议。魏建感谢中院对工商联工作和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所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赞赏廊坊中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的努力和贡献,并就推进各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纵深挖潜讲了意见。他表示,廊坊中院和市工商联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已被全国工商联评定为法律服务典型案例,为深化沟通合作、服务企业发展开了好头、打实了基础,更为下一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指引,通过进一步发挥法院司法保障和工商联密切联系民企的优势,强化行业协会调委会组织建设,建立完善涉企纠纷化解协作机制,汇聚服务保障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共同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马大壮表示,全市法院将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探索创新由工商联牵头负责、行业协会承接办理、人民法院业务指导的新型调解模式,抓好调解组织的常态化运行,努力将更多的涉企纠纷化解在行业内部,确保行业调解工作取得实效。就进一步推动“两前”拓界,重塑“廊坊经验”,推进案件诉前调解,马大壮强调,一是司法行政机关调解合力要再加强。要在深刻领会全市调解工作暨诉源治理会议精神中凝聚共识,结合上级机关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充分发挥法院、司法行政、工商联和行业协会等各方资源优势,加强人民调解特别是行业调解组织建设,推动涉企纠纷行业化解、就地解决,以法治手段为市场主体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在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中增强民营经济投资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营造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纵向行业调解服务站界面要再拓展。要进一步巩固现有商(协)会调委会成果,拓展行业协会调委会覆盖范围,积极推进商会调解诉调平台“点对点”对接,落实委派调解和委托调解机制,促进行业协会调委会更好发挥优势,及时有效调处各类涉企纠纷,加大“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力度,不断增强调解组织权威性和公信力。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确保矛盾纠纷递进调处、实质化解。三是行业调解人才库建设要再发力。两级法院会同司法行政部门要不定期组织行业调解人员学习各种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和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对企业用工、合规经营等常见的问题进行培训指导,提升调解员综合能力素质,结合调解工作业绩,探索调解员定级评级考核机制,促进调解能手专家库建设,提高商会组织调解工作质量,为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育人才、打基础。四是调解人员办公办案有关保障要再规范。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矛盾纠纷案件的界定和补助标准、资金保障和使用规则并抓好落实,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充分调动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用心用情用法做好群众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关口和防线作用,以实际行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