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走入歧途的少年,他们为其打开一扇窗;面对重新回归社会的少年,他们为其点亮一束光……社工参与未成年人司法工作,如灯塔引航,照亮更多“隐秘角落”,为特殊少年按下人生“重启键”。
司法社工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六个月十次对话换来大学录取通知书
“欢哥,我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想第一个与你分享……”今年8月,锦州市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王欢接到小杰(化名)的电话,电话那头,小杰的声音激动得略带颤抖。
这份录取通知书来之不易,也为他们带来一些共同的回忆,小杰在一年前涉罪,曾经被王欢帮教过。
小杰的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母亲较为宠溺他。小杰从小便开始了住校生活,成长过程中缺乏相应的家庭教育,与父母缺乏沟通交流,高一下学期便辍学在家。2022年3月,小杰因聚众斗殴罪被公安机关逮捕,警方将案件移送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考虑到小杰犯罪情节较轻,作案时系未成年人,认罪态度较好,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太和区检察院决定对小杰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为六个月,并协调所就读的学校,帮助其重返校园。
六个月考察期,王欢以司法社工的身份介入帮教,考察期内的十次对话,也让小杰重拾信心,走回人生正轨。
——“爸妈很少管我,感觉自己很孤独。”
“成年人的生活更是不易,他们需要努力工作,但是他们是爱你的。”
——“现在学校学习节奏快,还在慢慢适应,我会努力。”
“学校是个神奇的地方,知识、友谊,你一定会收获满满。”
——“这次公益活动我很受启发,能帮助他们,让我觉得我是有用的人。”
“学会感恩、传递温暖,在社会中发光发热,体现自我价值。”
……
每次谈话,王欢都在帮教记录里清晰记载。他告诉记者,从开始诉说成长经历的不幸、对违法犯罪的不知,到后来对国家法律的理解,如何与人为善、养成自我反思的习惯,小杰从情绪、生活状态到对社会认知都在用心改变。
“巨大进步,表现良好。”王欢在考察意见书中这样写道。最终太和区检察院对小杰作出不起诉决定。
“当这类孩子被关注和理解后,他的情绪会平缓下来,他需要倾诉。”在王欢看来,与威严的公检法人员不同,司法社工在帮教过程中,是一位充满人文关怀的老师和朋友,与他们交流,以一种平等姿态建立信任,杜绝说教式沟通尤为重要。
司法社工崔力文(右)入户做社会调查
家庭温情的感召从桀骜不驯到迷途知返
“这辈子我都不会忘记这场成人仪式,未来的人生我一定不会让你们失望。”看着眼前王欢给他买的生日蛋糕,江新(化名)既惊且喜,羞涩而真诚地说。
时间指针倒拨到两年前,因江新犯盗窃罪,一家人的生活笼罩上了乌云。
受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王欢和他的同事杨悦负责江新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的帮扶教育。
“初见江新,一米七多的身高,满脸稚气,言行举止中却透露着叛逆,灰色的头发,左耳上还戴了象征个性的耳环。当问他为什么早早辍学,他的回答是‘上学哪有进入社会学到的多’。”从事司法社工工作多年的王欢一眼就看出,江新有强烈的个人自尊,表面看似坚强,实则内心脆弱。经多次走访,王欢从家庭和社区两个方面了解到江新的日常行为表现等情况,主要原因是家庭教育和监护的缺失。
江新幼年时跟随父母来到锦州,不久后,家里迎来了他的妹妹,因为相差9岁,父母的关注度在江新看来都在妹妹身上,对自己漠不关心,久而久之与父母的关系越来越远,随之辍学步入社会并养成了爱惹事、打架、盗窃的恶习。
“江新走上犯罪的道路,是家庭教育的严重缺位,他需要父母情感方面极大的支持。”江新的父亲原本不以为然,但经过社工的反复沟通,认识到自己对儿子缺少了陪伴。在法与情的感召下,江新父亲逐渐接受儿子犯罪的现实,主动配合帮教工作。
考察期过半,江新渐渐适应现在的生活,他会主动回家,帮父母分担家务,也会在工作之余主动问候父母,遇到问题,江新也会及时与王欢和杨悦交流。
“以前我不理解爸妈,爸妈也不理解我。但通过这段时间的交流,我知道他们是爱我的。”在王欢和江新父母的共同努力下,江新仿佛“脱胎换骨”。他对自己生活也有了更清晰的规划:“学历终究是‘硬伤’,我会选择去读书。”
“成年人司法关注的是行为,未成年人司法关注的是人。”王欢介绍道,未成年人涉嫌犯罪通常有背后的原因,譬如家庭监护缺失或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干扰。司法社工可以在社会调查或者帮教的过程中,更有针对性地发现涉罪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或学校教育中的问题,帮助他们顺利度过矫正期,重新回归社会。
司法社工王欢为江新(化名)过生日
与涉案少年共同成长在救赎的道路上乘风破浪
王欢,大学毕业后便进入社工机构实习,3年前开始接触司法社工工作。
从事司法社工3年来,王欢完成了对70多个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他们有以偷窃为生的辍学少年,有单亲家庭走出的孤僻少年,有堕落卖淫的花季少女……因为每个人的家庭背景、犯罪原因不同,王欢和他的同事们为每一个孩子量身定制帮教方案。
据了解,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工作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及至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实施,强调了社会工作专业参与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的必要性。特别是,今年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等共同推动完成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的发布,进一步推动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服务型保护应是司法保护的核心追求。因为帮助罪错未成年人调整认知、改善行为,包括链接社会支持资源,都需要扎实的社工服务跟进,只有服务做到位了,对孩子的保护才能到位。”凌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凌认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是青少年司法领域的必然选择,特别是有利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诉源治理。
“现在的困难主要体现在专业人才数量不足、社工质量不稳定、岗位开发不健全、社工的社会保障水平有待提升,需要人、财、物多重资源的参与和保障。”采访将要结束时,王欢告诉记者,无论遇到哪些挑战和难题,这支专业队伍将长期扎根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在爱与救赎的道路上阔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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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司法社工?
司法社工是司法社会工作者的简称,他们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以及问题青少年等群体提供心理疏导、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服务,最终达到预防犯罪、稳定社会秩序的目的。
司法社工怎样参与未检办案?
●合适成年人到场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未成年人进行询(讯)问时,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情况下,由社工组织派员按要求担任合适成年人。
●社会调查
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居住环境、社会关系、犯罪的行为对社会的影响等情况来综合评估,形成规范的社会调查报告。
●临界帮教预防
有针对性开展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心理辅导等帮教工作,及时矫治高危未成年人的偏差行为,引导其回归健康成长轨道。
●不良行为矫正教育
开展法律学习、行为矫正、公益活(劳)动、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
●心理疏导
对未成年被害人、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危机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