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参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岭东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源头治理工作。今年以来,岭东区人民法院共向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发送司法建议9份,进一步强化司法建议“治未病”的积极作用。
严惩涉粮职务犯罪,守护好国家和人民的“粮袋子”
近年来,岭东区人民法院先后依法审理了原双鸭山市粮食质量检验监测站副书记田某某、原副站长周某某、原副站长杨某某等职务犯罪案件,案件审结后,岭东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继续对相关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分析研判,审判人员总结发现相关部门极少数工作人员政治站位不高、法纪意识不强、拒腐定力不够、履职标准不高等问题。2023年8月,岭东区人民法院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发司法建议,建议相关单位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严密的监督体系、加强廉政建设,防范粮食领域腐败问题再次出现发生,以实际举措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助力企业合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岭东区人民法院在对双鸭山市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不起诉处理案件中发现,该公司在未能明确核实项目获批用地范围的情况下,超范围占用了双鸭山市某林场国有无林地,用于堆放公司生产煤矸石多孔砖,致使被占土地原有种植条件丧失。针对此案件,特向该公司建议加强对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从组织机构、权责分配、企业文化等方面建立完善合规管理体制及风险防控体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岭东区人民法院依法能动履职,主动回应企业合规需求,加强对涉案企业的合规监管,激活涉案企业内部自我监管,充分体现了法院贯彻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的能动实践。
保护环境资源,全面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的发展理念
岭东区人民法院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现和贯彻到司法审判各领域、各环节,凝心聚力、勇于创新。在对双鸭山市某涉案企业合规回访过程中,发现企业办理审批手续之前,非法对林地进行占用,双鸭山市林业局存在对林地审批和管理不严不细问题,结合当前环境资源保护的形势,针对当前毁林开荒、乱挖乱垦等问题,向市林业局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司法建议,并取得市林业局的积极回应,为保护林地、建设美丽双鸭山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