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工作理念,牢牢把握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妥善化解各民族群众矛盾纠纷,努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与审判执行工作两促进、双丰收。
筑牢民族团结之基,凝聚民族团结之魂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盼。
全体干警将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念、思想和方法融入审判执行工作,推动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让矛盾纠纷化在源头、解在诉前、消在萌芽,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让民族团结之花长开长盛。
打通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最后一公里”
为妥善化解各民族群众矛盾纠纷,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矛盾纠纷初端解源、一站式前端解纷、主责主业中端解结、司法服务末端解本“四环节四解”,积极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
东宁市人民法院打造无讼东宁新“枫”景,春耕时节,包村干警深入三岔口朝鲜族镇东星村调解土地纠纷案件,妥善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穆棱市人民法院在福禄朝鲜族满族乡设立“党员天平工作站”、西安区人民法院在牡丹街道设立民族巡回点,干警入驻民族村屯、社区,打通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最后一公里”。
用心、用情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以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提升案件质效为出发点,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开辟化解矛盾纠纷新路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海林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林虹发挥“双语法官”优势,在接待汉语不太流利的朝鲜族群众时,积极使用朝鲜语与其沟通,释法明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选派西安区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王歆赴新疆阿勒泰地区第十师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挂职援助工作,积极开展审判管理、案件审理、普法宣传等工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贡献力量。
“法律七进+”活动擦亮民族团结“石榴红”
为提升少数民族群众法律素养,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开展以案说法、送法下乡、巡回审判等形式,推动法律知识“七进”,引导少数民族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今年5月,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深入宁安市江南朝鲜族满族乡,为干部群众讲解民法典、互联网法律法规等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有效提升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9月开学季,海林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海林市朝鲜族小学法治副校长付洁走上讲台,以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为广大师生讲授法治教育课,用法治力量护航少数民族学生健康成长。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以司法力量筑牢民族团结法治基石,为牡丹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