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肇庆市司法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认真落实10月11日省委书记黄坤明来肇庆调研指示精神,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找准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筑牢法治保护之基、彰显法治保护之力、厚积法治保护之势,为绿美广东、绿美肇庆生态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图|梁亮
织密生态环境法规政策“防护网”
筑牢法治保护之基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印发《肇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为肇庆法治建设“一规划两实施意见”的重点事项。探索建立“查、治、防”一体化法治风险防范机制,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重点领域,梳理总结80项重点风险并进行“清单式”罗列。2021年以来审核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共58份。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立法和管理制度建设。推动制定、修订《肇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肇庆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肇庆市星湖风景名胜区七星岩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推动出台《肇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关于肇庆市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肇庆市景福围堤防工程管理规定》《肇庆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构建协调衔接的生态环境法规政策体系,织密生态环境法规政策防护网。
跑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加速度”
彰显法治保护之力
严把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入门关”。统筹做好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工作,动态管理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资格,以全国统一样式的行政执法证申领换发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梳理生态环境执法证申领情况,率先在全省实现行政执法证换发率100%.
紧抓案卷评查“监督关”。在全省率先推广应用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2.0版,组建“人大+政协+检察机关+行政执法”评查组,创新形成《行政检查案卷易错提醒清单》《行政处罚(强制)案卷易错提醒清单》,更有针对性地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案件办理质效。
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举办全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会议、生态环境行政复议工作专题座谈会,通报近年来环境执法类涉及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具体情况,对行政复议直接纠错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法治剖析,以问题为导向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减少行政争议发生。近年来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复议案件发生率和直接纠错率均明显下降。
打好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主动仗”
厚积法治保护之势
充分发挥肇庆市普法办牵头责任,把涉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纳入年度市普法成员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指导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牵头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全民教育。
指导有关单位投入资金增设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区域,协调各地各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广东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法律“六进”活动等形式,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务工人员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德庆县官圩镇金林村的“小西湖”——北秀湖
在公众号“肇庆司法”开设“法说身边事”“法润砚都”普法微课堂“谁执法谁普法”等固定栏目,发布《肇庆市法治宣传教育进乡村:环境保护法知识问答题,速来get!》《生产生活中有哪些“绿色约束”?环保普法活动告诉您》等生态环境保护推文64期,2万多人次阅读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推动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