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区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必须增强服务自治区发展大局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
会议强调,要把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惩处侵害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企业、涉企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维护企业生产活力,想方设法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高院党组成员、副厅级以上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