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组织区内11家区管国有企业和1家区政府国资委重点管理国有企业党委班子成员、重点二级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等120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
为切实做好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第七监督检查室针对近年来查办案件腐败问题多发部门和行业特点,选取拉萨市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方某职务犯罪案件。庄严的庭审现场,清晰还原了被告人犯罪思想根源、隐匿犯罪行为、监委调查结果等过程,再次警醒国企党员领导干部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国有企业身处经济建设最前沿,掌握大量资源资金,是“围猎”与“被围猎”的重灾区。案件中暴露出的党的建设缺失、企业制度缺失、领导责任缺失、教育管理缺失等问题,生动警示了企业党委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聚焦选人用人、贸易融资、工程审批等权力运行集中领域,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制定有效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国企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真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纪检监察干部就庭审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大家纷纷表示,此次现场庭审旁听既是一次生动、深刻的廉政警示教育,又是一次案件审查调查工作成果的现场评估,提醒纪检监察干部在今后工作中,要认真研究把握审查调查标准、证据引用标准、犯罪种类定性等重点环节工作,不断强化纪法意识,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水平。同时,要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推动严厉惩治、教育整治紧密结合、协调联动,真正起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批、治理一域”的纪法效果,将监督效能更好转化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治理效能。(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责任编辑 续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