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一头连着社会大局稳定。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零距离”为民服务,释法说理、主动赋能,将群众矛盾扼杀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检察机关,既平息了上访人的怒气,又保护了受害人合法权益,同时避免了不必要的司法资源浪费,为同类案件办理树立了典型。
截至目前,全院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审查起诉案件6件40人、集资诈骗类审查起诉案件1件1人,及时督促引导侦查机关追诉漏犯20余名,接访10余人次,现阶段全流程追赃挽损上千万元。
一线接访让群众诉求“零距离”
“我大半辈子的积蓄现在没有着落了,请你们一定要帮帮我。”“蔡大婶,您先冷静,坐下来喝杯水,有什么事慢慢跟我说。”……
2021年1月12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伍敏在控申窗口值班时,遇到上访人蔡某前来求助。见蔡某情绪激动,伍敏耐心安抚,认真倾听其诉求,仔细询问相关情况。
原来,蔡某是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受害人。2014年至2018年,荆州某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向蔡某、何某等7人非法吸收存款800余万元,其中蔡某、何某等5人未兑付金额为120余万元。2018年,该公司注销。
2019年,蔡某向公安机关递交《刑事控告书》,要求按诈骗罪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不予立案。2020年,蔡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以案件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裁定驳回起诉,并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侦查取证,仍未对其立案。
蔡某的诉求无法及时得到解决,无奈之下,她来到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接访过程中,伍敏了解到蔡某将个人积蓄60余万元拿去投资,钱无法拿回后,认为司法机关收受刘某好处才不受理其诉求,对司法机关存在极深的误解。
“那一刻,我的内心沉甸甸的,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按照案件属性,该案分流到第二检察部,伍敏是承办检察官。在她看来,人无难处不上访,除了帮助上访人讨回公道,还要改变上访人对司法部门的看法,任务十分艰巨。
一份合同让“僵局”变“破局”
为何有关部门均不受理此案?破解案件的关键在哪?如何重塑司法机关公信力?受理该案后,伍敏心里困惑重重。
在审查证据材料时,伍敏发现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刘某具有合同诈骗的主观故意。
“不能按合同诈骗进行立案侦查,难道就意味着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吗?是否最初的侦查方向就出错了?公安机关对该案的定性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嫌疑?”
有着20余年办理重案要案经验的伍敏十分敏锐。内心冒出这些想法后,她便找来承办警官“复盘”,并建议其调整侦查思路,重新取证。
为深挖更多细节,伍敏还多次向刘某询问具体情况,了解到刘某将吸收的资金都转化为个人借贷合同,后期又注销公司,并以家中电器发生爆炸为由,损毁了此前与受害人签订的合同。种种理由掩盖了刘某的犯罪事实,让案件办理难上加难。
刘某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了多少资金?这起案件中到底有多少被害人?借贷合同都被损毁,案件从何查起?正当伍敏一筹莫展时,事情出现了转机。
2021年1月,市民何某向沙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能追回自己的资金,并提交了一份借贷合同,合同上有5名借贷人的姓名,这让伍敏看到了一丝希望。
监督立案寻觅“真相”
“5个姓名足够!”在伍敏看来,这份借贷合同就是办案的关键之处。仅凭名字找到这5人犹如大海捞针,但她知道如果找到这5人,就能掌握刘某更多的犯罪细节,就能为大家挽回更多财产损失。
说干就干,伍敏联合承办警官启用侦查手段,按照合同上的姓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逐一排查。与此同时,她还带领办案组成员厘清案件审查重点,攻克无数卷宗材料,穿透刘某的资金归集和去向,不断完善指控方案。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数月的取证,伍敏找到了合同上的5名借贷人,掌握了刘某更多犯罪证据。经过多次释法说理,5名借贷人才恍然大悟被刘某蒙骗,同时积极配合案件调查。
经审查,伍敏认为刘某成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通过宣传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高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属于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21年6月,沙市区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对刘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立案。2022年2月,沙市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刘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5月,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2年5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非法集资案件攫取的是老百姓的辛苦钱、养老钱,严重危害社会稳定。检察机关必须要有守护老百姓‘钱袋子’、守护国家金融安全的担当。”伍敏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