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以来,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曙光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矛盾化解的桥头堡作用。法庭派驻社区法官进一步入驻党群服务站,以法治途径强化基层群众有序自治,以法治手段保障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德治、自治、法治”三治融合。
法庭以自身为主导,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共同建设化解基层群众矛盾纠纷的一体化平台,法官定期到工作站与乡镇综治部门、司法所进行对接,建立密切联系,对涉民生、涉金融、涉企矛盾分析研判,把法庭打造成“连民心、汇民意、解民需”的“枢纽站”,确保群众联系法官及时,法院对群众所需响应迅速。
加强党建引领,发挥司法能动
法庭优化自身工作职能,将立案、诉讼服务、诉前财产查控、多元调解、案件速裁精审等职能整合,实现案件轻重分离、繁简分流,简易程序适用率超96%。设立速裁、家事和繁案精审3个团队,形成“一审一书+专业审判团队”相结合的互补型审判运行新模式。
曙光法庭积极开展巡回审判,紧扣法庭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的目标任务,利用巡回审判法庭和法官进网格等方式,在农民炕头、医院床头、田间地头调解纠纷、立案开庭,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每年巡回办案200余件。
健全源头防控,深化诉源治理
倡导“无讼”理念,曙光法庭每年发布10个以上乡村家事、养老继承等典型案例及裁判规则,指引社会行为规范,促进文明乡风建设。加大农村法治文化供给,每年组织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征地拆迁等方面普法宣传,村民法治素养明显提高。
曙光法庭努力扩大“无讼社区、无讼村屯”覆盖率,探索构建更自主、更高效、更多元的纠纷预防和化解新格局。利用梅河法院在小微企业协会设立的“暖企助企法治驿站”平台,结合相关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着力做好涉企纠纷化解,起到示范警示作用。
关注家庭教育,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2022年曙光法庭挂牌成立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落实司法责任,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自挂牌以来,法庭下发《家庭教育指导令》4份、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98份。曙光法庭家事审判法官审理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案,入选最高院《人民法院第一批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家事审判团队编写的《家事审判白皮书2019-2022》,梳理总结了四年来辖区家事审判案件的基本情况、主要纠纷的类型及特点,归纳整理了法庭在推动家事审判工作方面的亮点和举措,并通过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回应群众关切,发挥正向影响。
曙光法庭本着“促家和、保稳定、助发展”的工作理念,努力为辖区百姓家庭幸福,生产生活安定绘就一篇好“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