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打造社区矫正监督新阵地,开创教育帮扶新局面,2023年12月6日,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在阳泉市郊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正式成立。
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阳泉市郊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员参与揭牌仪式。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保亮,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尹战东共同为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揭牌。会上,区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负责人宣读了《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制度》,明确了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和监督协作方式,树立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
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作为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新阵地,由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刑执业务的员额检察官统筹全面工作,制定检察制度,明确监督任务,细化工作分工。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情况介绍、列席工作会议、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实时查看山西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等方式,重点监督调查评估、交付执行、监督管理等十个方面的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从入矫到解矫的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走出郊区因辖区内司法所分散、社矫对象分布不均造成的监督困境,强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社区矫正工作任重道远,需要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下一步,郊区人民检察院以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为依托,继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修复社会关系,回归社会,融入新的生活,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郊区平安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知识科普
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监督职责
一、对社区矫正决定机关、社区矫正机构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调查评估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二、对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三、对社区矫正法律文书及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四、对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五、对变更刑事执行、解除矫正和终止矫正的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受理申诉、控告和举报,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七、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对社区矫正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可以立案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
八、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来源:阳泉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