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妇女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生活不能自理的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部门具体负责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的组织诊断工作。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是省政府指定的我市唯一一家暂予监外执行医学诊断医院。近年来,阳泉中院和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共同完成百余件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
12月5日,阳泉中院举行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医学专家聘任仪式,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郝连昱致词并为聘任的15位医学专家发放聘书。
郝连昱介绍了阳泉中院近年来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的工作情况,并充分肯定了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专家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对聘任专家表达了敬意、感谢和期望。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马迎光表示,聘任专家将充分发挥在专业工作中的技术优势,全力配合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医学诊断工作,发挥医学专家的社会责任感,严格执行相关的工作规范,积极履职尽责,促进我市人民法院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阳泉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