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宁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发现一则关于肃宁县“武垣城遗址”现状的网络信息,网友关注“古城遗址保护”,并表示,现在城垣坍损,梯田扩张侵占遗址,令人痛心。针对上述信息,检察干警随即展开调查工作。
经调查,武垣城遗址位于肃宁县窝北镇境内,城址东临雪村,西南为百道口村,北为北于庄村。武垣城早在战国时期即为重要城邑,至秦已建为县,汉代仍建武垣县于此,西汉属幽州,后属河间国。1982年7月2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将武垣城遗址公布为河北省首批“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3月5日,经国务院审定将肃宁县窝北镇雪村西南武垣城遗址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然而,现存武垣城遗址出现耕地侵占周边遗址、梯田扩张、遗址上种植农作物等问题,不仅破坏历史风貌,更为文物遗址安全造成隐患。
为深入推进公益诉讼“一把手”工程,肃宁县检察院结合县域文物遗址实情,成立由检察长闫明任组长的检察办案组,于1月19日召开文物保护公开听证会,并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力促县域文物遗址保护综合治理。
听证会上,检察长闫明全面介绍在保护武垣城遗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法律适用和需要听证的议题做了详细说明。县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从遗址的全面管护的角度,对行政机关如何保护好、管理好和运用好遗址资源发表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为检察机关精准监督奠定了基础,确保了公开听证的专业性和公信力。县文广旅局、县公安局、窝北镇政府等有关职能部门就其如何履职及下一步如何完善文物保护措施等问题进行发言,并承诺尽快对武垣城遗址现存问题进行整改,共同做好武垣城遗址保护工作。
据悉,近年来,为在文化遗产系统保护中更好发挥司法作用,履行好检察职能,肃宁县检察院积极探索“一二三四”工作方略:一是立足一个定位,即“全力打造文化遗产全方位司法保护”;二是深化两个机制,即夯实“内部衔接”、深入“府检联动”机制;三是发挥三个职能,积极构建“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保护+综合性法治宣传”;四是发挥四项职能,充分运用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为文化遗产保护构筑完整严密的司法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