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前几年我和孩子母亲离婚时,孩子不到两岁,抚养权给了孩子母亲。请问,现在我想要回抚养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解答】
蓝苏娟(上杭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张先生,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对于离婚后有关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问题,法律坚持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从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保障其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听取、甄别、尊重孩子的意愿。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此对照是否满足变更条件,如果符合变更条件,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邱玉香 陈娟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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