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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女士:我在网上经常看到帮忙找宠物、找物品的广告,请问,这种悬赏广告有法律效力吗?帮忙找到之后,可否要求对方支付报酬?
【解答】
邱建辉(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黄女士,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该法条明确了悬赏广告的性质,互联网上的悬赏广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您按照悬赏广告的要求完成指定行为,您与悬赏人之间即形成合同关系,便可以要求悬赏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黄萍英 整理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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