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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八大家有何说“法”

发布时间:2024-02-06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记者 林扬阳

  2023年11月10日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大型文化节目《宗师列传·唐宋八大家》隆重开播,该节目一经播出就火速出圈。

  由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王安石和曾巩组成的“唐宋八大家”,堪称中华文脉中的“最强文化天团”。该节目以八位文学宗师的人生故事为线索,搭建“古今双向穿越”的核心架构,直击传承千载的“唐宋名篇”诞生的历史瞬间,吸引年轻人持续追更,探寻唐诗宋词这个千年的宝藏。

  那么,当诗情画意遇见法律法规,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近日,记者在品味唐诗宋词风采的同时,梳理相关经典诗句,邀请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培德详细解析隐藏在其中的法律知识。

  一、宋·苏轼《念奴娇·中秋》

  我醉拍手狂歌,举杯邀月,对影成三客。起舞徘徊风露下,今夕不知何夕?

  便欲乘风,翻然归去,何用骑鹏翼。水晶宫里,一声吹断横笛。

  律师解析

  在中秋的月夜里,苏轼用酒浇愁,他渴望乘风归去,在明净的月宫里,把横笛吹得响彻云霄,唤起人们对美好境界的追求与向往。但是,“噪音扰民”属于违法行为!

  2022年6月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对于恼人的夜间施工噪声、机动车轰鸣疾驶噪声、娱乐健身音响音量大、邻居宠物噪声扰民等问题都作出了相应规定。该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场所活动,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律师提醒

  噪音超过法律规定的分贝,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虽“对酒当歌”,但切记控制音量!

  二、宋·苏轼《江城子·密州出猎》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为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

  律师解析

  苏轼以孙权自比,称为报全城士民盛意,要亲手射杀猛虎。猎捕、杀害老虎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规定,老虎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属于珍稀濒危物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提醒

  《刑法》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对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保护濒危珍稀野生动物的行为,都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切莫贪图一时痛快或因私利而致身陷囹圄。

  三、宋·苏轼《和子由渑池怀旧》

  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

  老僧已死成新塔,坏壁无由见旧题。往日崎岖还记否,路长人困蹇驴嘶。

  律师解析

  苏轼在第三联写渑池当年寄宿过的那座佛寺的情况:当时接待咱们的那个老和尚已经死了,按传统习惯,他的尸体经过火化,骨灰已安放到新造的那座小塔里面去了;当时在上面题诗的那堵墙壁已经坏了,因此不能再见到旧时题诗的墨迹了。

  在没有朋友圈的时代,古人在旅游途中喜欢在崖壁、山石等地方刻字,但随意在景区刻字可能破坏自然环境、文物古迹,甚至可能带来安全隐患等,因此现代法律对此进行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或者损毁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设立的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过失损毁文物罪定罪处罚。

  律师提醒

  在景区刻字不仅不文明,还可能涉嫌侵权违法,部分情节严重者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到此一游”虽开心,抒发情绪可换成现代化形式,如在微信朋友圈、QQ空间等发文记录留念。

  四、宋·苏辙《北堂》

  吾庐虽不华,粗有南北堂。通廊开十窗,爽气来四方。

  风长日气远,六月有余凉。儿女避不居,留此奉爷娘。

  律师解析

  诗人称自家的小屋虽然朴素简陋,但儿女们不愿离开,愿意留在这里侍奉父母,全诗展现了诗人一家古朴温馨的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是成年子女的基本义务之一。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同时,《民法典》也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一规定体现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和照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他们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这是对父母权益的保护。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

  律师提醒

  “您养我小,我养您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作为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五、宋·欧阳修《踏莎行·候馆梅残》

  寸寸柔肠,盈盈粉泪,楼高莫近危栏倚。平芜尽处是春山,行人更在春山外。

  律师解析

  平坦的草地尽头就是重重春山,行人还在那重重春山之外,欧阳修在词中写出了闺中少妇对远行游子的凝望和深切思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并且不得忽视或冷落老年人。如果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未能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这将构成违法。对于该行为,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提醒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要“常回家看看”,看望、问候、关心和照料老年人,保障老年人身心健康、生活安宁,让老年人安度晚年。对于老年人的关怀,不仅是金钱的给付,也需要当面的探望和嘘寒问暖。不仅要对老年人有物质上的保障,也需要有精神方面的关怀。

  六、唐·韩愈《八月十五夜赠张功曹》

  君歌且休听我歌,我歌今与君殊科。一年明月今宵多,人生由命非由他。有酒不饮奈明何。

  律师解析

  由于有人从中作梗,韩愈与张署在大赦中均未能调回京都,只改官江陵。韩愈借中秋月圆之夜,劝张署开怀痛饮,以暂时忘掉心头的烦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下列情况劝酒要承担法律责任: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身体疾病等;未安全护送醉酒者。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律师提醒

  亲友聚餐时,饮酒助兴在所难免,建议推杯换盏之际,履行好安全注意义务。文明饮酒应做到“不劝酒、不拼酒、不灌酒”。有人醉酒时,及时护送回家或通知家属,确保其人身安全。同时要及时劝阻酒后驾车等危险行为,需要开车一定要由代驾帮忙,避免酒驾触犯刑律,不得心存任何侥幸。大家应理性饮酒,确保每一位酒桌上朋友都安全回家,而不是被送到医院或者看守所。

  七、唐·柳宗元《江雪》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律师解析

  诗中,江面孤舟上,一位披戴着蓑笠的老翁,独自在漫天风雪中垂钓。

  钓鱼有风险,下竿需谨慎!钓鱼一般是不犯法的,但是,如果行为人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或者用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律师提醒

  钓鱼自古以来就被认为是一项修身养性、有益身心健康的运动方式,但钓鱼时切记避开禁渔区、禁渔期!

  八、宋·王安石《元日》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律师解析

  燃放烟花爆竹是庆祝重大节日的习俗,不过地点必须进行合理选择。不能在禁燃区燃放,尤其注意避免在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或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周边进行烟花爆竹的燃放。

  除此之外,还要注意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如果因燃放烟花爆竹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律师提醒

  烟花爆竹虽美,小心有“炸”,一定要在可燃放区域内燃放,严格按照操作说明燃放,并远离火源、远离易燃易爆物、远离人群。

  九、宋· 苏洵《次韵和缙叔游仲容西园二首》

  客来庭树鸣寒鹊,酒入肌肤忆冷蛇。衰病不胜杯酒困,醉归倾倒欲乘车。

  律师解析

  诗人衰病缠身,无法承受过多的酒,喝了之后感到困倦。尽管他们醉醺醺地回到家中,却仍然希望能够坐上马车,享受更多的欢乐。然而,醉酒坐车可以,醉酒驾车则“驶”不得!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后驾车;血液酒精含量阈值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属于饮酒后驾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023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其中规定了对醉驾的15种从重处理情节,例如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的;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等情形。并且还规定了10种情形不适用缓刑,例如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80毫克/100毫升的;采取暴力手段抗拒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实施妨害司法行为的,等等。因此,每一位司机都应引以为戒。

  律师提醒

  醉驾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其犯罪记录将伴随终生。酒后驾车“驶”不得,“醉”上加罪要不得!

  十、宋·曾巩《北归三首》

  终日思归今日归,著鞭鞭马尚嫌迟。曲台殿里官虽冷,须胜天涯海角时。

  律师解析

  诗人整日思念着归乡的日子,如今终于归来,他心急地催促着马匹,觉得鞭策的速度仍然不够快。古代的马相当于现如今的交通工具,超速违法不可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的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处200元罚款,驾驶证并记3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处200元罚款,驾驶证并记6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处200元罚款,驾驶证并记6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并记12分。

  律师提醒

  行车须谨慎,欲速则不达!十次车祸九次快,超速行驶极易导致驾驶人视力降低、视野变窄、判断能力与感知能力变差,从而影响操作的稳定性,更增加了行车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其他道路交通人员的安全。同时,超速行驶还会被罚款、扣分,因此广大驾驶员朋友切记谨慎驾驶、安全出行。


  记者后语

  唐诗宋词,独领风骚,穿越千年,依旧在人们的生活中熠熠生辉。诗情画意中,不仅饱含人生哲理,更蕴含诸多法律知识。由此可见,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法律都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不仅关乎个人利益,更涉及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让我们与法同行,共筑和谐!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pufashuofa_0124/39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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