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贤
作为我省首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市级地方标准,衡水市在2023年公布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助力全市形成了“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市级地方标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合法性审核工作质效,实现合法性审核“一把尺子量到底”,同时为全省合法性审核工作提升质效探索了一条标准化的路子。
近年来,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加快推进,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防止乱发文、出台“奇葩”文件现象,衡水市不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衡水市司法局借助衡水学院高等院校科研平台和团队,在吸收采纳衡水市合法性审核“三查三核三审”机制等创新经验和先进制度规范的基础上,把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新要求、新做法、新经验通过地方标准的形式固定下来,并经过一系列程序严格起草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标准的施行让每一名合法性审核工作人员达到了“一文在手,审核无忧”。
按照2023年全省司法行政改革试点、省级改革试点的有关要求,衡水市司法局向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并主持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市级地方标准。衡水市司法局与衡水学院签订了专项法律服务协议,选派权威专家学者,同时抽调局内法审一线业务骨干,组建了同时具备理论专业知识和实战经验的起草工作专班,负责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计划、调研起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公开发布、档案管理等全过程进行系统化研究和精准化分析,确保标准起草高站位、高起点、高质效。
为确保地方标准制定工作顺利完成,衡水市司法局研究制定了《衡水市司法局关于制订〈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程〉 地方标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立项申报、标准起草、标准修改、标准论证、技术审查、标准发布、推动实施7个阶段的具体任务和责任。起草工作专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合法性审核机构,吸收采纳了全市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新机制、新经验、新成效,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书面征求了11个县(市、区)司法局、市本级4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13家律师事务所的意见建议,同时及时把征求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融入标准,让标准更接地气。
衡水市司法局召开了市政府法律顾问专题论证会、《衡水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审查论证会,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标准化专家、立法领域专家、法学教授等逐条审查论证,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59条。并由衡水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选派3名专家教授提供跟踪式审查论证服务,以立法的技术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制定标准工作质效。衡水市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技术审查会议,召集标准审定委员会专家对标准逐章、逐条进行了认真审查和修改,经质疑答辩,一致通过了标准的审定。
衡水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宣传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地方标准的通知》,明确要求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开展集中宣传周活动,同时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典型案例评选等系列活动,实现“将经验变成标准,将标准变成经验”,充分发挥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衡水市司法局对《衡水市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出具了衡司法审〔2023〕218号合法性审核意见,首次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作为了审核依据,推动以标准化提升规范化水平经成为常态。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专门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流程图》《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审核项目及内容操作表格》等亮点内容。合法性审核工作人员按图操作、照表审核,即可实现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全贯通、无遗漏、零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