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我司已将执行款全额汇至法院账户了!”接受执行团队教育劝诫翌日,被执行企业某工程公司选择主动履行生效义务。3月26日,贵溪市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双方均为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执行效果。 据悉,被执行企业某工程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向申请人企业某建材公司采购建材,建材公司按约提供建材后,工程公司尚欠部分建材货款未支付。为追讨被欠货款,建材公司起诉工程公司。经法院调处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工程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向建材公司一次性支付所欠货款15.5万余元。调解协议生效后,因工程公司未遵约履行支付义务,建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为充分维护申请人企业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案件获得最优解决。受案后,执行团队结合执行经验,在依法冻结工程公司银行账户后,直接上门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劝诫。在释法析理的过程中,执行法官紧贴工程公司实际情况,结合该院类似涉企案例向其法定代表人详细阐释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再三讲明一旦被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工程公司将在项目招投标、工程款结算、工资款发放等方面受到严重制约,其已承揽承建的项目的运作也会受到很大影响,以此告诫其重视诚信,切勿因小失大。 经过执行法官切中要害的普法和劝导,工程公司于第二日将该案执行款全额汇至法院账户,执行团队随即第一时间通知建材公司领款,案件划上圆满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