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简单的词汇,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和期盼。近年来,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萍乡中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夯实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用力用心用情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用正义的天平托起一抹盎然绿色。
法官前往补植复绿点现场查看 司法守护生态福祉 近年来,萍乡中院顺势而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审判专业化筑牢绿水青山司法保护屏障。 2023年5月,萍乡中院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强化团队专业化建设,完善环境资源“三合一”审理模式。近两年,萍乡两级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72件,其中刑事类案件53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13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件,为构建生态保护赣西屏障贡献了法院力量。推动涉红色资源审判工作专业化发展,结合萍乡“红色”特点,发布《关于统一管辖涉红色资源保护类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成立全省首家红色资源审判庭,努力打造红色资源审判特色品牌,为守护“红色江山”赋能。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努力打造“留住最美乡愁”萍乡古村落保护亮点工作,在莲花县湖塘村成立古村落司法保护基地,大力提升司法审判在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影响力和助推力,为实现乡村振兴、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最美转型城市”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不断加强内外联动 独行快,众行远。萍乡中院注重加强内外联动,主动加强与检察、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建立环境资源保护大格局,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围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重点,完善“府院联动”、生态环境修复执行等工作机制,不断延伸司法保护触角,促进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走深走实。 萍乡某焦化公司属于典型的高污染高能耗“僵尸企业”,多年来无效占用大量土地、资金,造成社会资源严重浪费,存在巨大的环境污染隐患。 该公司2023年破产清算时,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创新破产审判思路,全面贯彻绿色新发展理念,运用市场机制、法治手段处理过剩产能,解决破产企业遗留的环保问题。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坚持优先保障生态权益原则,将危废处置费作为共益债务优先列支,平衡了生态优先保护与债权公平清偿之间的关系,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情况下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让环保处置工作获得全体债权人的支持与理解;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依托生态环境部门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能作用,妥善处置大量危险废物,让高污染高耗能的“僵尸企业”实现绿色化退出市场,有效释放闲置国有土地和过剩产能,推动当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经济绿色转型,体现了破产审判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深度融合,实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 山水之间,法徽闪耀。萍乡中院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以能动司法守护绿水青山。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白皮书、典型案例,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环境资源类案件进行公开庭审和宣判,坚持把普法宣传作为预防破坏环境犯罪的有效抓手,引导公众人人参与环境保护,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社会风尚。“补植复绿的情况怎么样?”“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是否得到修复?”日前,萍乡中院联合萍乡市湘东区林业局开展补植复绿“回头看”活动,对辖区内一处被损毁山林补植复绿情况进行实地回访,详细了解补植复绿进展,以确保判决结果落地生根,补植复绿取得实效。 绿水青山流光溢彩,赣西明珠风景秀美。萍乡中院用法治守护这片钟灵毓秀、生态秀美的沃土,法徽在这片动人的土地上,越发熠熠生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