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贵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紧密结合该院“争做周淑琴式法官(工作人员)”活动,诉前成功调解一起因拖欠装修尾款引发的劳务合同纠纷案,切实利用法院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据悉,被告曹某为装修其所承包的厂房,遂与原告裘某达成协议,约定由裘某以包工包料的形式为曹某装修厂房。裘某按约完成装修工程后,曹某尚欠部分装修尾款未支付。经催要无效后裘某起诉曹某,请求判令曹某支付所欠装修尾款11.2万元。 受案后,贵溪法院立案庭随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经办案团队分别沟通,双方对案件事实均无异议,争议焦点集中于被欠装修款的支付方式。裘某表示,其为装修厂房赊购了部分建材,同时还导致拖欠部分工人劳务款,要求曹某一次性付清装修尾款;而曹某则表态目前经济状况十分紧张,希望分期还款。 厘清双方矛盾点后,办案团队充分结合解纷经验,在释法析理的基础上,紧贴双方实际困难进行调处。承办法官一方面努力引导被告曹某体谅原告裘某的现实压力,尽最大努力筹款;一方面积极劝导裘某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给予曹某一定理解。 经过多轮悉心调解,双方最终于25日达成诉前调解协议:约定由曹某向裘某先行支付部分装修尾款,剩余款项分期付清,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