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10件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让当事人由对簿公堂变诉前和解,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省了司法资源,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原告张某丽等10人到被告辽宁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开发的某小区做力工杂活工作,此工程是由被告程某承包并挂靠在被告葫芦岛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给工人发放工资,张某丽等10人多次讨要无果,遂起诉到龙港区法院。
接到案件后,龙港区法院调解员立即与葫芦岛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引导该公司负责人主动配合,争取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认真梳理案件情况。待事实明了以后,调解员一方面向公司负责人详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特别是“欠薪罪”已经入刑,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可能会受到刑事追究,在承担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另一方面细致地做好张某丽等人的思想工作,避免大家情绪激动和矛盾进一步激化,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妥善解决纠纷。
经过释法明理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沟通协调,最终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葫芦岛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意给付拖欠张某丽等10名农民工工资153595元,并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全部发放到农民工手中,至此,该系列纠纷圆满化解在庭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