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海城市人民法院牛庄法庭来了5位追索劳动报酬的农民工,被告均为高某一人。收案后,牛庄法庭负责人吕兴强立即组织调解员展开诉前调解工作。
调解员王兴宝第一时间与被告高某取得联系,被告高某承认拖欠工资的事实,但是目前没有给付能力。“钱都欠好几年了,总说给却一直都不给,我们就相信你们法庭,你们直接判决吧!”5名原告情绪也很激动。考虑到5名原告均在海城市腾鳌镇、高坨镇居住,如果开庭,5位原告还需要再来牛庄镇一趟,这样就增加了原告的诉讼成本。吕兴强再次安排调解员与被告取得联系,向被告释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
经过多轮电话沟通,被告最终同意在2024年6月20日前一次性给付拖欠5位原告的工资12400元,5位原告当庭签署了调解协议,被告于2024年3月12日下午到达牛庄法庭,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从收案到调解,牛庄法庭仅用3个工作日就将5个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以调解的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