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至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抓好“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实,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内蒙古三级检察机关调研。应勇强调,要持之以恒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胸怀“国之大者”,因地制宜找准、抓实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促进高水平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以法治力量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应勇深入调研基层检察院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探索轻罪治理、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应勇强调,民生无小事。要从增进民生福祉、厚植党执政根基的高度,充分认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检护民生”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聚焦重点人群、突出重点领域,紧盯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侵害人民合法权益、严重损害社会公益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协同相关各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醉驾”是典型的轻罪案件。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既要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醉驾治理的意见,也要有力监督其他执法司法机关严格规范执行,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要借鉴醉驾治理经验,积极探索构建轻罪治理体系,实现对更多轻罪案件的体系化有效治理。要在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的前提下,探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繁案精办、简案快办,不断提高办案质效。要全面准确理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既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也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预防就是保护,治理也是挽救。
在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应勇调研高质效办案等工作。应勇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公正司法的原则性、基础性要求,也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司法机关的“必答题”。检察机关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不断深化、做实,持续交好“必答题”的检察答卷。
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应勇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后,对内蒙古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内蒙古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立足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服务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上展现更大检察新作为。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立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在抓落实和见实效上下功夫、见真招,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要久久为功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激励和惩戒机制,健全完善履职制约监督机制,促进检察权依法公正高效廉洁运行。
调研期间,应勇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自治区主席王莉霞,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于立新等进行了工作交流。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包钢,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