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的指导与帮助,合规整改让企业有了二次生命。”近日,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艳在回访辖区某矿业公司时,该公司负责人邹某感慨地说。
2021年3月,该矿业公司因承揽合同纠纷,被辖区另外一家企业诉至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该矿业公司给付对方企业320余万元。法院裁定查封该矿业公司生产的粘土,并告知其法定代表人邹某生产的全部粘土不允许销售。邹某在明知粘土被查封的情况下仍然出售,所得货款500余万元未交付法院,也未偿还对方,最终邹某因涉嫌拒不执行裁定罪被取保候审,一时间,拥有近百名员工的企业生产陷入困境。
“通过深入企业查看生产情况、回访销售客户等方式,我们了解到,该矿业公司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此案的办案检察官王艳表示。在王艳的多次调解下,邹某与债权企业达成了谅解协议,基于涉案企业有合规考察意愿。新宾县检察院依法决定对该矿业公司启动开展合规建设,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让“带病”企业实现“司法康复”。
“涉案企业合规考察启动伊始,省内相关实施办法尚未出台,地区还没有案例借鉴,新宾县检察院率先启用了第三方评估机制。”新宾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于云飞如是说。
经过多方协调、沟通,由县自然资源局作为行政监管机关指派专门人员成立第三方评估小组,协助涉案企业制定企业合规计划书,力求整改计划务实、精准、管用。
其间,王艳协同评估小组对合规整改进行跟踪检查,多次来到生产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和走访,对企业全体员工加强法治宣传,着力增强法律意识。同时积极引导督促企业负责人邹某筹措资金偿还对方企业。
合规考察期满,第三方评估小组经过考核验收,出具了评估合格的考察报告,并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王艳告诉记者,目前,该矿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营收入稳步提升,企业运转良好,已按约定全部偿还债权企业的欠款,并与央企密切合作,预计今年生产总值将增长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