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为破解不同类别人员平时考核“考什么”“如何考”“如何用”等现实难题,结合不同类别人员的工作特点,分别设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有效调动全院干警干在平时、比在平时、优在平时的积极性,激励检察人员担当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2023年,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全体干警获得市级及以上个人与集体荣誉104项,其中,1人获全国检察机关“业务能手”,1内设机构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一、分级分类考核,精准量化考核指标 针对检察系统人员类别较多的实际,建立分级分类考核指标体系,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共性与个性相结合,采取共性指标加岗位差异化指标的方式进行评判。区分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等不同类别公务员,突出岗位特点与工作特色,分别建立与之相匹配的工作业绩指标评价体系。在干警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共性指标的基础之上,以“业绩指标评价表”的方式,切实做到考核指标可量化、可评判,全面考核检察干警“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情况。 二、规范考核步骤,着力突出考核实效 平时考核工作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当年度《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一并实行。根据全年工作计划,以季度为考评周期,按照“年初问计划、平时看表现、季末写小结、年终问结果”四个步骤进行,年度最后一个季度的平时考核将结合年度考核同步开展。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综合上下班考勤记录、全院性集中活动参与度、中心工作贡献率、部门所在条线排名情况等各方面数据,注重联系日常,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掌握干部现实表现,形成平时考核一张网,做到见微知著、以小见大,切实做到考准考实。 三、强化结果运用,激励干警担当作为 坚持“考”“评”挂钩、“考”“用”结合、“考”“帮”并举,注重增强平时考核结果运用的导向型和实效性,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将平时考核结果直接与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干部选拔任用、惩戒问责挂钩,明确将检察人员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金分配、评优奖励、职务职级晋升、检察官等级升降、员额遴选的重要依据,着力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持续打造能者上、优者奖的良好生态,切实做到平时考核优劣大不同,形成以考促用、以用激考的良性循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