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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法院:善意执行暖心调解 当事双方同时点赞

发布时间:2024-04-13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4月10日,贵溪市人民法院上清人民法庭充分秉持善意执行理念,采用暖心调解的方式成功执行和解一起被执行人现状困难的借款合同纠纷案,获得双方一致认可。

  据悉,被执行人林某因借款合同纠纷被申请人苏某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林某向苏某返还借款本息合计1.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林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苏某申请强制执行。受案后,上清法庭依法对林某进行了全面财产查控。经承办法官调查,林某目前已经离婚且身边有两名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同时其名下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释法明理过程中,林某表示自己以打工为生且目前经济状况紧张,希望能够分期支付执行款。

  为最大限度妥善解决该案,承办法官一方面暂未对林某采取进一步执行措施;一方面向申请人苏某如实告知林某的情况,劝导其体谅林某作为单亲母亲的难处。在随后的调处中,承办法官根据林某的收入水平,以保障其和两名子女基本生活为出发点,积极组织双方商讨执行款支付事宜。经过承办法官晓以情理的暖心调解,双方最终于10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林某当场向苏某先行兑付3000元,剩余款项分期付清。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后,双方同时为承办法官真心和真情点赞,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411/2024041156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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