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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4-04-13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4月8日,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萍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俊涛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萍乡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铭谦主持会议,萍乡中院在家院领导、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县区法院院长、分管院领导、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枫桥式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加强和服务基层司法建设的神经末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是抓基层打基础的客观要求,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必然选择,是狠抓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全市法院要深刻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充分认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要求,要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完善司法便民、诉源治理等工作机制,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要突出党建引领。把基层党建与“枫桥经验”的新时代精神紧密结合,推进人民法庭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人民法庭党建品牌对外辐射能力,创新党建工作形式,把党建引领贯穿到人民法庭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抓实纠纷源头化解。强化诉讼服务中心与地方综治中心、矛调中心衔接协同,推动万人起诉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指标。加强与基层派出所等矛盾基层治理单位的沟通联系,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实际行动支持“无讼”“减讼”村(社区)创建。加大与人民调解等各类调解组织的沟通合作,建立特邀调解员制度,完善群众参与多元化解渠道,推动形成多元共治大格局。健全司法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机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防范化解意见,助力基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要促进案件实质性解决。要以提高服判息诉率和调解率、降低“案件比”和上诉率为抓手,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要用好用活“法答网”“案例库”,加强对下业务指导,筑牢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优化服务基层水平。通过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局,加强法庭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诉讼流程管理,推广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加大下乡普法宣传等措施,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坚持系统思维和强基导向,深刻领悟最高法院、省法院创建方案及考评指标体系,强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组织保障。要加强统筹压茬推进。创建领导小组、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各责任部门、各基层法院、各基层法院院长、各人民法庭庭长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找准自身发展方向,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要深挖特色争创品牌。坚持榜样示范引领,及时总结优秀经验,积极探索创建新路子,着力构建人民法庭工作新格局新亮点,打造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地域特色、行业特点的品牌法庭、明星法庭。要激发队伍内生动力。采取集中培训、派员参训、共享课堂、以会代训等方式抓好分级分类培训,积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办案任务重、地处偏远的人民法庭历练,用好等级评定、荣誉奖励、物质奖励等激励举措,充分调动非诉解纷力量的积极性,保障队伍稳定性。

  会上,部分人民法庭代表分别作了口头发言和书面发言。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411/2024041156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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