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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论文走捷径"文财两空"

发布时间:2024-04-13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如今,许多行业的职工评级或晋升都有在期刊发表论文的要求,这给平时疏于学术研究、文字功底薄弱的人带来了困扰。一些不法分子瞄准“商机”,宣称“花钱就能在正规期刊上发表文章”,从而实施诈骗。3月11日,永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缜密侦查,破获一起以“代写代发论文”为幌子的诈骗案件,跨省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

  宣称花钱就能发论文

  供职于永新县某医院的李先生即将迎来评职称和晋升,但评职称的前提条件是在知名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这难倒了多年未曾执笔写论文的李先生。2023年7月,李先生刷短视频时突然发现了一条题为“医学论文代发期刊”的广告,其中宣称:“只要钱到位,国家顶级期刊都能发!”

  这条广告的出现,让李先生萌生了“花钱在网上找人代写、代发论文”的念头。就在李先生留下联系方式准备咨询时,一个陌生电话打了过来。

  聊天中,对方称可以帮助李先生在国内某知名医学杂志上发表文章,并可以代写相关的学术论文。双方协商一致后,李先生向对方转账1800元作为定金,约定写好的文章经李先生确认后刊发。

  数日后,李先生收到对方提供的6个论文选题,李先生从中选择了1个,并约定交稿时间。

  2023年8月,对方根据李先生的选题拟出初稿。李先生收到文章后发现,内容与他提供的课题相关,但并无具体研究成果,正常情况下很难刊发。就在李先生提出疑惑时,对方再三保证:“只要给发稿费就能上选定的期刊。”随后,迫切需要发表论文的李先生将尾款1.32万元转了过去。

  同年10月,李先生收到对方发来的论文录用通知。欣喜之余,李先生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原来,李先生想要上稿的期刊属于月刊,当月应排到第十期,但对方排的却是第八期。此外,李先生登录期刊官网并未发现自己的文章,致电期刊编辑部被告知他并无文章获得录用。

  在多次与对方沟通未果后,李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2024年2月,李先生前往永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

  犯罪团伙被“一锅端”

  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详细询问李先生被骗过程,并收集核查相关证据。不久后,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其为湖北恩施某公司主要负责人。

  办案民警调查发现,业务员张某与李先生“谈业务”过程中,有多人与李先生联系,判断可能是团伙作案。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确定这个以陈某为首的团伙有10余名成员,并锁定该犯罪团伙窝点位于湖北恩施。

  3月11日,民警奔赴湖北恩施,在当地警方支持下摸清了该犯罪团伙所处的位置,遂立即开展“收网”行动,一举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在现场查获大量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

  经查,2023年6月,犯罪嫌疑人陈某创立了一家文化传媒公司,承接论文代写、代发等业务,将客户需要的论文题目发给以曾某、贺某、赵某为主要负责人的代写公司。通过大量的广告推广,陈某获得了不少有需求的客户,双方通过微信等平台联系。

  民警介绍,一般情况下,陈某等人根据客户的需求收取9000元至15000元不等的发稿费和版面费。该文化传媒公司不会向客户所要求的期刊编辑部投稿,如果客户催得急,他们便“复刻”相应的期刊号伪造,并向客户发送盖有期刊编辑部公章的录用通知书。

  该犯罪团伙成员文化水平均较低,根本不具备代写专业文章并发表的水平。犯罪嫌疑人陈某抓住受害者觉得代写代发论文是不光彩的心理,认为不易暴露,不到一年内诈骗数十人,骗取7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曾某、贺某、赵某均已被永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代写论文套路深

  据悉,早在2013年1月1日,教育部就出台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该办法还明确,“为他人代写论文”将受到严厉处罚。学术论文买卖、代写代投等行为有违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一旦发现,不管是商家还是涉事学生均应受到惩处。

  被代写代发论文“坑”的人,少则被骗数百元,多则数万元,想退钱时对方要么“人间蒸发”,要么对受害者进行威胁。

  民警介绍,代写论文的黑色产业链曾多次被媒体曝光,一些对外宣称代写论文的公司、团队并不是真的提供“代写服务”,而是利用大学生的毕业需求、职场人的晋升需求等设计圈套,进而实施诈骗。

  ◎文/熊铭沛 文俊 龚辰欣 全媒体记者黄建华 漫画/刘晨阳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411/2024041156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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