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纪法意识淡薄,不仅值班期间饮酒还酒后驾驶,对此诚恳接受组织的处理,希望大家以我为戒。”近日,贵阳市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刘某收到处分决定书时,十分懊悔。
此前,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公安局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风腐问题专项整治时,发现刘某酒驾问题线索,进一步核实调查,其还存在值班期间擅离职守情况,最终,刘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清镇市纪委监委由委班子成员带队整合“室组地”力量,成立7个专项监督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线索研判、案件倒查等方式,持续深挖彻查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的利益输送、权钱交易以及“团团伙伙”等问题。截至3月底,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风腐问题5起,党纪政务处分5人。
加强与公安、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协作联动,及时核查涉案对象身份信息,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综合研判酒驾醉驾对象身份、案发时间、案发地点等因素,深挖细查“酒局”“饭局”组织人、召集人、参与人是否存在公款吃喝、违规接待等问题,确保核查具体深入、处置精准得当。
此外,注重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联合市公安交警部门到发案较多的单位开展党员和公职人员纪律警示教育。同时,统筹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现场纪法课”活动,并向全市党员和公职人员发放“杜绝违规吃喝,拒绝酒驾”提示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切实守好底线。
(贵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