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省检察院举行“法治守护半边天 携手建功新时代”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走进检察机关,感受以高质效办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检察工作成效。
“2021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妇女权益保障各类案件5618件,以守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检察担当彰显社会公平正义。”活动现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梁莉向受邀人员介绍,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婚内购房判给男方
检察监督促依法改判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从严追诉性侵、家庭暴力、强迫卖淫、强制侮辱等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犯罪3739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拐”“团圆”等行动,对收买、不解救、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坚决予以严惩。
全省检察机关加大对婚姻家庭纠纷等涉妇女权益保护民事案件监督力度,畅通司法救济渠道,聚焦保护妇女人身安全和隐私、婚内妇女合法财产权、平等就业权、妇女生育自由权,共办理涉妇女权益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59件,切实保障女性群体合法权益。
在宋某诉女子袁某离婚财产纠纷案中,宋某故意隐瞒袁某联系方式致女方未参加诉讼主张权利,法院判决婚内购房归宋某一人所有。经当地检察机关监督纠正,被依法改判,该案获评2023年度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
支持起诉助被家暴女子
回归平静生活
全省检察机关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对权益受损但不会或无力起诉的妇女,支持提起诉讼209件。
女子吴某离婚后为照顾年幼子女与前夫周某共同生活,其间长期受到周某殴打。当地检察院受理申请后,协助吴某收集证据,支持其向法院起诉,帮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最终使吴某回归平静生活。
我省检察机关结合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加强对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人身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领域行政诉讼、非诉执行案件的法律监督,办理各类涉妇女权益保障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59件。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着力推动涉妇女权益保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同时深化能动履职,做好类案分析和监督,推动“一案一事整改”向“一类问题治理”拓展。
恩施市检察院针对办理两起违法婚姻登记监督案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与当地法院、公安、民政等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虚假登记问题的实施意见》,出台妥善处理虚假婚姻登记11条措施,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司法救助
帮因案致困妇女渡过难关
全省检察机关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力度,依法运用诉前磋商、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办理涉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57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涉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统一正确实施。
针对一些地方大型公共场所未设置或未规范设置母婴室,有的月子中心存在虚假宣传,医师、护理人员未取得资质等问题,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督促多部门协同推进治理。
强化司法救助,构建多元化救助格局。我省检察机关联合妇联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司法专项救助”活动,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向因案致困妇女提供救助帮扶,落实内部线索移送制度,创新“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机制,共办理司法救助困难妇女案件1631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2444万元。健全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联合民政、妇联、人社等采取多元帮扶措施帮助180人,切实为困难妇女解难纾困。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农村、企业、学校、社区等场所开展普法活动近3000场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增强妇女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
“全省检察机关将强化履职担当,久久为功推进妇女权益保障各项检察工作,运用法治力量守护好‘半边天’。”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鑫说。
(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朱晓华)
稿件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