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区民营企业“两个健康”发展,4月16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工商联共同举办面向东乡区非公经济人士的知识讲座,以《刑法修正案(十二)》对《刑法》第165条、166条、169条的修改为视角展开。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首先就《刑法》中关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修订的背景意义及目的进行了阐述;随后对该三种罪名的概念、特征进行了深入解读和疑难问题分析,并通过以案释法,让各企业商会精英对相关行为有了更加清晰的认知;最后就修订体现的刑事政策及导向进行剖析,并进行合规指引,为各企业商会精英在经营过程中的刑事风险防范能力提供有效的建议。 现场参与讲座人员纷纷表示,检察干警讲座内容丰富、针对性强,与实际工作息息相关。通过聆听此次讲座受到了深刻教育,以后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自觉坚守底线、不踩红线。 下一步,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履职,持续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探索更多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和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具体举措,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