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黄县检察院在与县交警大队开展工作联席会上得知,有一起交通肇事受害人的家属多次反映有关情况。该院办案人员主动履职调查摸底,初步认定该起案件的受害人妻子张某某符合国家救助条件。 2022年9月8日,张某某丈夫在骑车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死。事故发生后,因该路段无监控,县交警大队未找到肇事车辆,张某某家庭未获得任何经济赔偿。张某某今年65周岁,独自一人居住农村自建房,环境较差,无生活来源,加之身体患有糖尿病、脂肪肝、冠心病需长期吃药治疗。老伴去世后,张某某失去了家庭顶梁柱和经济来源,生活非常困难。张某某的儿子系退役军人,女儿无固定工作,在家照顾小孩。其女婿也为退役军人下岗待业。
检察官上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手续 该院根据最高检关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为主动找准运用检察力量做实司法为民,充分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按照对退役军人家属优先原则,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对张某某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