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溪市人民法院志光人民法庭结合该庭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从推动诉源治理和保障农耕备产出发,联动辖区多部门庭前调解一起土地经营权转包纠纷案,为高效化解涉农纠纷做出有益探索并积累成功经验。 据悉,原告钟某与被告郑某于今年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由郑某将160亩农田转包给钟某,双方对租期和租金均进行了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钟某向郑某支付了3万元定金。其后,钟某认为农田质量与郑某的描述不符且不适合耕种,遂提出解除双方合同但遭郑某拒绝。钟某随后向志光法庭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双方合同并由郑某退还定金。受理起诉后,承办法官立即核实案情并积极组织调解,因涉案农田地处偏远,承办法官多次利用休息时间对农田进行实地勘察,详细掌握第一手情况。调解初期,由于双方矛盾和分歧均较大,数次调处均未奏效。考虑到正值农作时节且涉案农田因双方纠纷一直撂荒,为避免影响农耕备产,承办法官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如我在诉”的理念,及时与乡镇政府、综治办、司法所、村委会进行沟通协调,以多方联调的形式全力化解该案。 在后续调解中,承办法官会同乡镇干部、综治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干部、党员网格员反复对双方释法明理并耐心劝导,引导双方冷静对待纠纷。因涉案农田为被告郑某从其他农户手中承包,其收取的3万元定金已支付给农户,为最大限度妥善解纷,承办法官与参与调解的各方根据当事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充分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组织双方理性商讨解决方案。经多方共同努力,双方最终在庭前就解除合同和退还定金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到最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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