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9月,宁夏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区组织开展两轮、三轮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推动健全源头监管、执法管控、联动共治、宣传教育综合管理格局,严查一批骑乘“摩电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规范“摩电车辆”通行秩序,实现“摩电车辆”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
随着气温回暖,群众自驾短途出行、外地游客来宁增多,路面交通流量攀升明显,疲劳驾驶、超员载客、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动态违法行为发生频率上升,肇事肇祸风险不断提高。“特别是上下班通勤人员、学生、务农务工等群体选择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简称‘摩电车辆’)出行比例增大,外卖、跑腿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日均工作时长增加,极易引发人员伤亡交通事故。”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专项整治主要在城市道路重点路段、重点路口,学校、医院、商业区、大型社区、物流园区周边道路,普通国省道机非混行路段,农村地区集市、穿村过镇路段等重点区域。各地交管部门将严查“摩电车辆”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非法改装、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中,交管部门还将聚焦快递、外卖及其他即时配送企业、“摩电车辆”生产销售、维修改装、车辆租赁等企业,企事业单位职员、外卖、快递等即时配送行业从业者、学生、务农务工群众等重点群体开展相关整治行动。